刘特佐等才是SRC案藏镜人,律师声称纳吉仅替罪羊
《马新社》报道,莫哈末法汉陈词时表示,刘特佐在公司内安插代理人,如SRC前执行长聂菲沙,以执行其计划。
“他们并不需要纳吉的参与。实际上,纳吉的参与可能会限制他们,毕竟纳吉若是知情,就会坚持要合规(正如问题后来曝光,他支持展开调查一样)。”
他进一步辩称,目前缺乏证据证明纳吉涉及其中,即便确有如此阴谋,也是刘特佐与聂菲沙之间的勾结,并获得公司董事的协助,而这并不包括纳吉。
SRC民事诉讼案续审,前首相纳吉律师莫哈末法汉主张,在逃商人刘特佐有着自己的议程,借由SRC公司或一马公司谋取个人利益。
《马新社》报道,莫哈末法汉陈词时表示,刘特佐在公司内安插代理人,如SRC前执行长聂菲沙,以执行其计划。
“他们并不需要纳吉的参与。实际上,纳吉的参与可能会限制他们,毕竟纳吉若是知情,就会坚持要合规(正如问题后来曝光,他支持展开调查一样)。”
他进一步辩称,目前缺乏证据证明纳吉涉及其中,即便确有如此阴谋,也是刘特佐与聂菲沙之间的勾结,并获得公司董事的协助,而这并不包括纳吉。
“法律上,一个人只有在参与协议时,才可被追究共谋责任,不会仅仅因为他是公司的象征人物而受牵连。”
“我们敦促法庭不要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让纳吉背上替罪羊的责任,承担他人所犯下的重大欺诈行为。”
案件将于9月24日续审,承审法官为阿末法祖(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
SRC曾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目前则隶属财政部。它与其子公司GMSB在2021年5月7日兴讼,起诉纳吉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失信、滥权,以及为一己之私挪用SRC的11亿8000万令吉资金。
有关资金是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的40亿令吉的一部分。
不过,纳吉辩称,是时任执行长聂菲沙为首的管理层滥用SRC公司资金,而SRC董事会却轻信聂菲沙,没有直接向他核实情况。
纳吉目前正因SRC刑事案正在监狱服刑。他原本的刑罚是需坐牢12年,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