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缩短竞选期言论换取延任?
公选盟质疑阿都拉昔讨好政府
刊载: Nov 21, 2007 7:23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最近不停向媒体大放厥词的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左图)再次遭到批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今日质疑,阿都拉昔恫言缩短大选竞选期的言论,是为了换取政府修宪以延长选委会主席的任期多一年。原订在今年12月31日年满65岁而必须卸任的阿都拉昔,最近多次向媒体发表备受争议性的言论,包括宣称本身知晓大选的日期、挑战质疑选举舞弊者向法庭提出证据,以及恫言若在野党继续上街示威的话,选委会将缩短来届大选的竞选期等等。
阿都拉昔说,“如果一些政党继续制造骚乱,并且上街叫嚣的话,我们可能会缩短竞选期”。
由超过70个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公选盟,质疑阿都拉昔发表上述言论是为了讨好政府,以便换取政府修宪延长选委会主席的服务任期。
修宪或延长选委会成员任期
《宪法修订法案》已於昨日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一读,若法案在今年成功落实,或许将会延长阿都拉昔的任期多1年。因为法案第2条文,将修改联邦宪法第114条文,把选委会主席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6岁。
法案的第3条文也规定,新的退休年龄将适用于所有受委的选委会成员。目前,国内有3个领域退休年龄是66岁,即法官、公共服务理事会和选委会。不过,受委成员能够选择在65岁退休或一直服务至新的65岁退休年龄。
阿都拉昔曾数次向媒体表示,他还未接获任何来自首相的通告,以延长他的任期。
若成功延任将负责举行来届大选
公选盟今日在文告中反击阿都拉昔的言论,指责后者不但漠视11月10日万人大集会响彻云霄的选举改革呼声,更对在野党发出恐吓。
“阿都拉昔是否为了讨好政府,以便换取修宪延长选委会成员服务年龄从65岁至66岁,以便让即将达65岁的阿都拉昔延长多一年任期。”
“这意味着,来届大选也可能将由阿都拉昔负责举行。”
“公选盟希望阿都拉昔的恐吓,并非是为了延长任期的一种交易。公选盟认为,阿都拉昔仍欠大马国民一个解释。”
坚持至少21天竞选期诉求
公选盟重申其诉求,即来届大选的竞选期必须至少21天,这样选民才有充裕的时间了解本身所属意的候选人。
1955年的马来亚全国选举共有42天的竞选期,接着在独立后的3届大选(1959年、1964年和1969年)都拥有5个星期或大约35天的竞选期,在1974年、1978年和1982年的大选也拥有逾2个星期的竞选期。
在前首相马哈迪执政期间的4次大选(1986年、1990年、1995年和1999年)的竞选期仅有9天或10天。在首相阿都拉上台后,2004年大选的竞选期却是有史以来最短的一次,仅有8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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