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宣称不曾动用暴力镇压上周六大集会的说法已被辩驳。一名好奇旁观大集会的炸香蕉小贩,控诉遭驱逐人群的警方人员踩碎膝盖;另一名路过购买佳节装饰品的妇女,则申诉遭警方无理逮捕。

来自雪兰莪州加影,现年31岁的阿利亚萨(Aleyasak Hamid Ali Hassan)是一名遭池鱼之殃的炸香蕉小贩。他在事发当日途经占美回教堂,并在好奇心驱使之下旁观大集会,不过却在警方采取严厉高压手段驱散人群时受伤,导致其膝盖骨破裂。

他无奈的告诉《当今大马》,“我只是要瞧一瞧,这场备受议论的大集会。我当天并没有穿黄衣,一身皆是黑色服饰,完全没有想过要参与这场大集会”。

“我从没有意料到,最终却会遭那些职责是保护人民免于暴力的人士,踩碎我的膝盖。”

在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的带领之下,4万名民众在上周六成功突破警方的阻挠和封锁,在国家皇宫前进行集会向政府施压改革选举制度。由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领导的公选盟代表团也成功向最高元首呈交一份选举改革备忘录,要求改革弊端百出的选举制度。

自称无党派的阿利亚萨,昨日从吉隆坡中央医院出院后的一个小时,即接受《当今大马》的专访。他是在妻子玛燕嘉美拉(Maryam Jameela Megat Mohd Yusof)的陪同下,披露当天难忘的惨痛经历。

公选盟领袖今午住家探望

而多名公选盟领袖包括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也在今日下午前往阿利亚萨的住家探访他。

目前患处仍然疼痛难熬的阿利亚萨披露说,“我是於一个月前在报章上看到公选盟的集会。由于我的岳母在周六傍晚举行开斋节活动,因此我们决定一家人驾车去看看”。

“当困在车龙之中时,我们看见在占美回教堂示威的人们非常和平,手上没有武器。因此,我於下午3时30分左右就在敦霹雳(Jalan Tun Perak)和东姑阿都拉曼路(Jalan Tunku Abdul Rahman)的路口下车,以便能够从远处观察大集会。”

遭警员追赶逃跑而滑倒在地

而其妻子接着驾车前往位于甘榜巴鲁的娘家,孰料就在短短的10分钟后,警方就开始在占美回教堂展开驱散行动。

“一群在占美回教堂附近的示威者跑向吉隆坡市政厅大厦的方向。我看过有一群警员正在追赶他们。说时迟,那时快,他们瞬间冲着我的方向跑来。”

“人们一面喊着‘跑!跑!’,我感到害怕,因此也随着转身就跑。”

称警员出力踩左腿踏破膝骨

但是,阿利亚萨并没有跑多远,就在下过大雨后潮湿的地上滑倒。当他还未来得及爬起来时,就遭到6名便衣警员的逮捕。数名警员把他的头部紧紧按在地上,另一名警员则出力地踩在他的左腿上。

“他把全身的重量踩上去,我听到一声膝盖骨破裂的声音。我当时候就知道,我的膝盖骨完了。”

警员拒扶起,反而多踢一脚

被警方命令站起来后,阿利亚萨告诉警方其膝盖骨裂了。但是,警方不但没有将他扶起来,反而对他破口大骂,并且要他自行走向附近的警车。

“他们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要扶你?你为什么要获得特别待遇?’你是一名讨厌的家伙。”

“其中一人——我不记得他们的名字或编号——在我腿上的患处再踢一脚,并导致它撞及警车。看到这样,车上一名同情我的扣留者,就协助我爬上车。”

逾10名扣留者接着被带往警察总部。抵达之后,一辆救护车立即把阿利亚萨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

在本周一动了手术之后,阿利亚萨的膝盖须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复原。不过,他必须等待一年的时间才可以恢复进行激烈运动。

“我在未来几个月都不能够工作了。”

要求道歉,不排除起诉政府

在朋友的劝告下,阿利亚萨向驻守在吉隆坡中央医院的警员报案,以揭露整个事情的经过。

他也要求有关方面针对他所蒙受的伤害道歉,同时也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警方或政府。

“我没有做错什么事,我也不想制造麻烦,我不是任何政党的党员。我不是反警察,因为我们需要他们维持治安。”

“但是,他们必须有所行动,至少肇祸的警员必须向我道歉。”

数月无法工作,家人顿失收入

其妻子玛燕嘉美拉(29岁)无奈地表示,由于其丈夫受伤,导致他们一家人失去了收入。

这名补习教师对其丈夫的遭遇感到惊讶不已,“我们只是平民百姓,与政治毫无关系。为何要这样对待我们?就算是警方要驱散示威者,我的丈夫只是旁观者,他们的行动必须受到限制”。

他们的两名孩子——6岁和2岁,也对父亲的遭遇感到疑惑。

“我们不想告诉他们,是警方伤害他们的父亲,这样会让他们感到混淆。”

出示收据证明没出席集会却不受理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妇女组秘书哈斯娜(Hasnah Hashim,左图)也申诉,她在大集会当天遭到无理的逮捕。她控诉警方拒绝告知她是在什么理由之下遭到逮捕。

她今日在公正党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虽然本身拥有党职,但是当日却因为忙着隔日的开斋节开放日活动,而没有出席大集会。

当天下午3时45分左右,她刚从东姑阿都拉曼路的迈丁购物中心(Mydin)出来时就遭到警方的逮捕。当时并非身穿黄色衣服的她,正提着一袋的佳节装饰品和手提袋在行走。虽然频频向警方出示购物收据,表示本身没有出席大集会,但是警方却置之不理。

“当我询问警方我是否被捕,以及我所犯何罪时,警方却拒绝透露。”

“直到我於傍晚4时40分被带往汉都亚警区总部,被催促录取口供时,警方才证实我已经被捕。”

她批评警方做法有欠专业,同时发问一堆毫不相干的问题,例如月入多少及教育程度等等,似乎对扣留者存有双重标准,企图要把问题引向某个方向。

“是不是因为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就在傍晚六点获得释放,而那些男人则必须等待至晚上11点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