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净选盟不是社会运动?
【伊曼努尔】
最近,笔者和一位90后读书人聊到冯垂华新书《街头的共同体》,引发小小的讨论或争论。我俩的讨论争执点在于,笔者认为净选盟不是社会运动,反之90后君不以为然,反诘笔者净选盟曾号召万人民众响应上街抗争,实是本地近年最成功的大型社会运动,岂能书呆如笔者,一口否定,一笔抹煞?
然而,倘若吾人将动员民众自愿走上街头一事,一迳理所当然地视为社运的话,同理地,主流政党在选举时举办大型街头造势集会,亦应一视同仁归属于社运。若不然,单凭动员群众自发响应这一点,就无法成为吾人甄别社会运动和政治/政党运动的判准。
从历史看,净选盟原是由当时亲在野政党的若干公民团体出面催生,旨在动员支持者上街示威,做为逼使当权者改革选务,杜绝选举舞弊的施压手段。
易言之,净选盟成立的历史背景,乃是当时在野党政治精英及其党外盟友意识到,处在巫统一党独大的威权体制下,选举过程和结果遭到操纵,若无法纠正,在野党殊难赢得大选。在野党若继续停留或自我设限于议会斗争、选举动员的模式,并不足撼动巫统的威权统治。
是故,为求突破,在野党需采选举为主,街头为辅的政治斗争策略,将原先议会问政的政党政治抗衡,延伸至动员社会大众上街,以便让政治行动升级,从而加大力度向政府施压,迫使其让步妥协,促成选务改革,从而扩大在野党当选的机会和空间。此举可视为在野党阵营企图将其政治斗争场域,向社会领域扩展和溢出,是为一种政党政治社会化的策略和过程。
对一些净选盟的主事者而言,净选盟属于在野党政治反对运动斗争的延续,也反映在其政治性格和动员论述上。
政治性格的表现在,抗争的行动逻辑,追根究底就是视议会政治为最终的决胜战场,抗争的目的,就是要改变议会政治的势力版图,促成在野党的议席极大化。
是故,街头抗争是手段,议会政治才是目的。所以,吾人可以从玛利亚陈在净选盟主席任内,辞职参政竞选国会议员;前主席范平东及其谋主,公开主张随着政党输替的完成,在野党翻身成为布城主人,净选盟的街头抗争任务完成,往后脱下T恤,放弃街头,穿上西装,专注议会游说等政治表现,视为上述政治性格行动逻辑的结果。
再从动员论述层面分析。净选盟做为政党政治社会化,主要目的是透过动员议会以外民众,加入政党反对运动抗争行列,从而扩大政党政治的议会力量。是故,其论述动员,基本仍沿用政党政治对抗的论述框架和格局,就是诉求“威权vs民主”、“反动vs进步”、“邪恶vs正义”二元对决观和叙述。
同时,相较于其他社会运动,如妇运、环保运动、动保运动等,在政党政治以外引进新的社会议题分析范围和视野,反之净选盟的“干净选举”抗争诉求,原就属于本地在野政党长期诉诸的政治抗争议题,并非什么新的社会抗争议题。
此外,在动员模式方面,净选盟采本地政党政治一贯的由上而下的政治动员剧本,从议题设定、运动策略到退场决定,皆由少数领导主导,群众被动配合演出。
是故在笔者看来,净选盟并非真正意义的社运。真正的社运兴起于公民社会的自主力量,随着其诉求倡议,引发社会关注和认同,取得一定的群众基础后,或自主组党,或被主流政党吸纳,朝社运政治化发展。
前者如英国早年工人运动或德国绿色政治运动,随着运动日益取得群众认同后,自组英国工党和德国绿党;后者则如近年国外性别平等权运动,在运动诉求逐渐取得主流社会认同后,一些主流政党开始将他们的若干诉求和政策主张纳入竞选政见,以便争取他们的选票。
笔者无意贬低净选盟在完成本地首次政党轮替的贡献,惟随着政党轮替完成,民主深化的需要,公民社会必须超克净选盟层次的政治视野和格局。
潘永杰,台湾政治大学哲学系硕士,现任职民间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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