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指遭警方无理扣押8天与虐打,迄今4个月却毫无下文,烧焊工人今日怒告警方与政府,索偿250万令吉。

现年39岁的烧焊工人唐国民今早在民主行动党领袖的陪同下,正式入禀吉隆坡高庭,指警方无理逮捕与扣留他长达8天,并在扣留期间分别将他带至3间警局进行虐打,威逼他承认干下一宗持械抢劫案。

他在入禀书中将10造列为答辩人,包括6名身份不明的警察、当时的冼都警局查案官法兹鲁(Fazrul Hadi Yamin)、冼都警区主任古玛兰(K Kumaran)助理总监、全国总警长和马来西亚政府。

他要求警方与政府作出5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100万令吉的严重损失赔偿、100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以及近2千令吉的特别赔偿等等。

没有拘捕令指涉嫌抢劫就逮捕

根据唐国民(左图)的入禀书,3名便服警察是在今年7月9日晚上大约8时,前往他位于万挠的住家,指他涉嫌今年6月28日的一起持械抢劫案。警察在没有出示拘捕令的情况下,当着他的父母、妻子和一名3岁女儿的面前,粗暴地以手铐将他逮捕上一辆吉普车。

当时其住家门前正好设有夜市,邻居和路人都目睹这一幕,破坏了他在当地的名誉以及伤害了他的尊严。

之后他被带往3间不同的警局录取口供,即万挠警局、士拉央警局,以及一所他无法辨识的警局。

盘问他的警官重复要求他承认干下抢劫案,当他作出否认时,警察就以各种方式虐打他,包括以拳头、手肘、脚踢和塑胶水管,殴打他头部、颈项和脚板,导致他蒙受重伤,脸部红肿、嘴巴和鼻子都流血。

之后唐国民被带往冼都警局交给查案官法兹鲁,法兹鲁与其助手再次以拳头、手肘、塑胶水管和“飞腿”虐打他。

跪着被警察以塑胶水管猛打头部

目前依然心存阴影的唐国民今早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建筑物大厅告诉记者,“他们问我用来抢劫的抢在哪里?只要我否认他们就打我,后来我有讲也打,没讲也打,最后我都不敢讲话了”。

“警察用塑胶水管殴打我的脚板,一直到红肿才停止;他们也要我跪着,然后以塑胶水管猛打我的后脑和头部两边。”

“有时我被打到缩进桌子和椅子底下,他们还是不断用脚踢我。警察也以手铐敲打我的手背和手指。”

当他被带到冼都警局的公共办事处,并拒绝签署一份由警察所准备的口供书时,一名警察竟然当众起脚踢他,最后他在屈打成招下签了口供书。

“在被扣留的8天里,只有3天他们没有打我,只是让我睡觉,因为那时我已经找到了律师。”

警方两次拒推事要求提供医疗

根据入禀书,警方两次将唐国民带上地庭申请延长扣留时,地庭推事都指示警方带唐国民到医院接受治疗,但是警方却藐视法庭,没有遵从推事的指示。

他一直在7月17日下午获释后,才被妻子带往医院接受治疗。较后医药报告指他出现脑震荡的现象。

获释后的唐国民在7月18日向冼都警局报案指遭虐打,并于7月20日在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协助下,向全国刑事调查总监尹树基投报。

他表示,法兹鲁在他获释之前曾恐吓说警方将会找外人对他不利,结果他因为担心法兹鲁秋后算账,在完成投保手续后就搬去吉打亚罗士打的弟弟家暂住数天。

其代表律师林立迎表示,虽然尹树基答应彻查此事、警方多次传召唐国民与其家人前往警局录取口供和确认施暴的警察,林立迎也两次致函武吉阿曼全国刑事调查局询问调查结果,但是迄今4个月警方仍没有给予任何答案。

也是雪州行动党法律顾问的林立迎指出,不仅如此,警方也没有撤销唐国民的持械抢劫控状,目前此案仍在法庭过堂的阶段。

“一定要起诉,我是冤枉的”

唐国民表示,目前他的伤势都已痊愈,但是视力却因头部被殴打而蒙受长期性的影响。之前他只有轻微的近视,但是现在太远和太近的事物他都看不清楚,必须长时间戴着眼镜。

“我工作的时候力气少了,我的朋友也看不起我,老板也因为我一直要请假去警局录口供而不高兴。”

受询及他为何决定起诉警方与政府时,唐国民语气坚决地表示,“一定要起诉,我是冤枉的,我们所作的事情不对,没有查清楚就捉人打人”。

他也坚称自己不曾涉及任何抢劫案,并表示警方所指的抢劫案发生时,他正在工厂工作,其同事和老板都能够作证。

郭素沁:再次证明需要投委会

陪同唐国民的郭素沁认为,此案再次证明政府迫切需要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让一个独立的机构来调查警方的滥权行为。

“接过那么多警方滥权的案子,每次投诉后都不知道有没有警察受到调查和对付。”

另一名行动党领袖—秘书长经济顾问潘俭伟认为,警方必须加强内部调查的效率,以恢复民众对警方的信心。

《当今大马》尝试联络目前已擢升为全国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局总监的古玛兰,但是他却没有接听电话,也没有回复记者的手机短讯。

至于现任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菲安(Ahmad Sofian Md Yassin)则在今日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