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天获判第二SRC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后,社青团要求总检察署尽快完成准备工作,重新提控纳吉,而非让案件无限期拖延。

社青团今日发文告批评检署拖延案件,准备工作不足,暴露了司法效率与责任问题,要求检署交代延误原因。

文告说,检控方在办理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时,确实面临巨大挑战,但这不应成为无限期拖延,甚至不了了之的理由。

“本案早在2019年就已提控,涉及的资金流也与首宗SRC案件息息相关,检方不应花六年时间仍未完成基本准备。”

“这样的拖延,既非技术失误,也不是人手不足可以解释,而是对司法效率与责任的极大考验。”

因此,社青团呼吁检控方尽快完成准备工作,重新提控,而不是让案件无限期拖延,停留在“暂时免控”的模糊状态。

质疑是否真心追责

社青团强调,这起案件不仅涉及高层贪腐,更关乎马来西亚人民对司法体系的基本信任。

社青团认为,司法正义核心不仅在于判决结果,更在于审理过程是否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正如法律格言所言,‘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让人看得见’。”

“ 一场正义若无法让公众‘看见’,即使程序上无误,也无法消除社会的疑虑和不满。”

“在纳吉案,六年来案件原地踏步,如今突然转向‘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只会让人民质疑当局是否有意追究权贵责任。”

促严正看待纳吉案影响

此外,社青团也担忧,案件久拖不决将进一步削弱人民对反贪斗争的信心。

“过去十年,大马人民为改革投下希望,期盼能够看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青团指出,若连涉及前首相的案件都因准备不足而“暂缓处理”,民间改革意志很可能因此消磨,甚至滑向犬儒与无力感。

因此,社青团强烈呼吁检署严肃看待此案,公开说明案件进展及延误原因,并尽快准备重新提控。

“这种透明化的交代,既是对公众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整个司法体系的维护。”

社青团也强调,打击贪腐不能选择性执法,法治精神也不应向政治人物的地位妥协。

“纳吉案件是检验国家司法独立与廉政承诺的重要指标。”

“我们必须确保,正义不仅获得执行,更要清晰传达,唯有如此,马来西亚才不会重蹈体制失信的覆辙。”

今早,吉隆坡高庭今日批准辩方的申请,裁定纳吉在面对三项洗钱罪的第二SRC案中“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所谓“释放但不等同无罪”,意味着被告暂时免于控罪,但若日后检方有需要,仍可重新提控。

较早前,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也促请检署交代,为何在这宗瞩目案件中准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