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砂作响】

新的一年,在一片骂声中,沙巴前任首长慕沙阿曼正式就职沙巴元首。慕沙的逆袭,经历众叛亲离与仓皇而逃的戏码,精彩程度堪比当年马哈迪的逆袭。

基于围绕在慕沙的各种贪污及滥权形象,对2018年投下拒绝国阵的选民而言,这无疑是绕回原点。然而,我们可以思考的是,为何沙民阵会推荐国家元首选择慕沙?站在他们的角度,究竟有什么好处?

这或许有助于我们跳脱对于某位州元首的喜恶,从制度面考虑可改进之处。

开骂扎希及涉贪丑闻

沙巴政局就算放眼全马,也是最错综复杂的,而随着州选的逼近,更是每周都有新的变化。

沙巴40%净收入案牵动联邦与地方的利益冲突,让合纵连横的主动权回到了民兴党的沙菲益手中,尽管民兴党并没有把握这个优势,在台面上选择单独竞选的策略。

去年11月,国阵主席扎希公开呼吁,让沙巴选举成为检验国阵和希盟合作的实验室。如此呼吁,无疑触碰了沙民阵的敏感神经,担心自己会被国希联手对付。沙民阵总秘书玛希迪回击扎希的这番言论,指责其把沙巴人民当成实验品,显得不尊重。

沙民阵与扎希公开闹翻的当天,涉贪丑闻的短片立即流出。如此的泄密手法,显然经过精心策划。权衡利益与时间点,民间都把泄密的主动方,指向了扎希和沙巴巫统主席邦莫达的派系。

然而,反贪会却消极调查这宗丑闻,让人不禁怀疑希盟与沙民阵已经私下就此有所交涉。

哈兹兹就是在如此坐立难安的时刻,推荐了慕沙。这无疑是加剧了人们对沙民阵的贪腐形象。

贪腐以外的形象

慕沙成长于笔者的家乡保佛,就读于镇上的圣保罗教会中学。据笔者母亲等长辈的描述,尽管60年代的圣保罗教会中学已不会强迫学生改教,但仍需学习圣经等基督教内容。慕沙成为首长后,也不忌讳该校的基督教背景,经常出席校友活动。

慕沙在担任首长前,曾以财政部长的身份出席笔者中学的运动典礼。沙巴崇正中学是当时东马最大的独中,作为主宾的他也曾大方赞扬,称之为他所见证过最棒的运动会。两年后的2005年,他以首长身份出席崇正中学新校地的动土仪式,认可州政府拨地给独中的举措,并当场代表州政府拨款给崇正发展教育事业。

一位巫统党籍的首长拨地拨款给独中,这或许是许多西马选民在2018年后才能想像的。这,也点出了沙巴巫统的不同。慕沙本人实践着多元文化主义,这也是他能够掌权25年的策略之一。

沙巴生产总值(GDP)在慕沙掌权期间翻了四倍。

然而,擅长打发展牌的他,却不是宪政和制度的改革者。贪腐滥权和朋党主义,是选民在2018年拒绝他的原因。

当年,因为首长闹双包的事件,心头难平的他做了其他州属难以想象的事——把还在任的州元首和首长告上法庭。

舞蛇与白毛

慕沙是沙巴有史以来掌权最久的首长。沙巴华社对慕沙有个昵称“舞蛇”,是因用客语发音接近“慕沙”。沙民阵推荐慕沙为州元首,似乎有种模仿砂盟当年推荐泰益玛目(白毛)为州元首的操作。

舞蛇和白毛之间的确有点雷同,但泰益更胜一筹。泰益在1987年的政权危机后,牢牢掌控整个砂拉越。慕沙在权力鼎盛时期,仍无法攻克由沙菲益掌控的沙巴西南部。两人的矛盾在沙菲益当选巫统全国副主席后,逐渐白热化。

泰益靠着机智和闪电选举度过1987年的难关,这形象胜完慕沙在2018年众叛亲离和仓皇而逃的形象。尽管如此,在慕尤丁和依斯迈沙比里掌权期间,慕沙的亲信全力支持哈兹兹派系,而他本人也逐渐洗脱各种法律控诉。

情归慕沙的原因

对比沙巴元首另两名候选人拜林及班迪卡,笔者总结出哈兹兹情归慕沙的三个原因。

第一,慕沙是沙巴民意党、沙巴团结党、沙巴巫统等政党现任政要的前任共主。之前不满慕沙的巫统政要,早已追随沙菲益的民兴党。选择共事长达二十多年的前老板,这显示了哈兹兹和玛希迪缺乏自信,需要慕沙的财力、人脉及策略上的支持,好让沙民阵继续掌权,尤其平衡联邦政府与沙巴政府之间的关系。

第二,沙民阵欲透过慕沙来拉拢沙巴巫统政要,尤其是巫统判将(沙赫米派系)及署理主席拉曼达兰派系。沙赫米派系在2023年1月没有追随邦莫达的党命,坚决支持哈兹兹继续当首长;拉曼达兰派系则是与邦莫达派系不和,他们留在巫统,主张继续和沙民阵合作。

哈兹兹或是基于谨慎的个性,为避免逼宫事件再度上演而选择慕沙。慕沙上任后,一些巫统地方领袖随后表达支持,似乎是幻想回到过去的美好,同时避免自己被秋后算账。因此,笔者预测,沙巴议会一旦解散后,为了规避反跳槽法令,会有一批巫统干部跳槽到哈兹兹所领导的沙巴民意党。

第三,哈兹兹欲透过慕沙来断绝沙菲益的首长之路。若沙菲益真的在来临选举取得首长的门票,惦记着2018年和2020年两度夺权失败,如今贵为州元首的慕沙极有可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拖延委任沙菲益,为沙民阵换取时间收买人心。委任慕沙等于对向民兴党的支持者释放信息——从现实角度重新抉择吧!

反思州元首的遴选机制

元首代表邦州,首长则代表政府。两者之间需要相互制衡,以避免一方公器私用,进而做大。慕沙的回归,之所以让人恐惧,正是因为沙巴缺乏制衡州元首滥权的机制。

首先是任期。民兴党在2018年废除了州元首的两届限制。时任的第10任州元首朱哈马希鲁丁因首长双包案,而受到慕沙入禀司法挑战。民兴党确认执政后,以废除任期限制作为朱哈马希鲁的“答谢礼”。

在沙巴历史上,曾经有四位首长后来成了州元首:第3任的唐纳史蒂芬,第7任的莫哈末赛益,第8任的沙卡兰丹戴和现任的慕沙。

第3任的唐纳史蒂芬曾与当时的首席部长穆斯塔法哈伦恶斗,后来两败俱伤;第7任的莫哈末赛益则与时任首席部长拜林,来自不同的敌对政党。这导致沙巴团结党在1987年,修宪限制了州元首最多八年的任期。

鉴于沙巴多次更换州政权的背景,若是一名前首长成了州元首,日后可能会和不同阵营的首长陷入恶斗,消耗内部能量。州元首也有可能趁机公器私用,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陷入无限循环,我们必须着手制度改革。除了恢复任期限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明文禁止曾担任首长者出任州元首?如此可以避免一名首长被人民推翻下台后,可以透过后来成为州元首的方式,来避开过去执政时期的问责。

虽然禁止前首长出任州元首的建议,未能完全避开两者之间的恶斗。但是,鉴于前首长具有强烈的号召力与政商人脉,对受人民委托的首长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这有着侵食民主制度的风险。州元首或许比较适合由前任州议会议长或前任州秘书来担任。

沙巴宪法的第1条文确定了州元首的遴选机制:咨询沙巴首长意见后,全权由国家元首决定。在确认州元首不会过度滥权之余,我们还需反过来思考,如何不让首长推荐只对自己有利的人选?

以不影响国家元首的权力为前提,我们能否扩大决策过程中的咨询权?打个比方,所提交给国家元首的州元首人选名单,需要经过州内阁或州议会的辩论,而不是全凭首长的个人意向决定。

笔者曾撰文提及婆罗洲联盟如今靠着Regionism(地方主义)、Rakyat(人民主权)和Ringgit(发展牌)执政。但是为了长远和整体利益,更应该重视打击贪腐(Rasuah)和体制改革(Reformasi)——慕沙当州元首的故事,便是其中最佳的缩影。


吴佳翰,南洋理工大学环境工程学士,台湾大学人类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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