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20分更新

国会报道 吹哨人公开踢爆沙巴政府高层集体涉贪,掀起修订吹哨者法庭的呼声,但首相署(法律与制度改革事务)部长阿莎丽娜表明,政府无意修法保护“先爆料再要保护”的吹哨人。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表示,政府无意修订《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使得那些先向媒体爆料,而非先向执法机构举报的吹哨人,得以享受该法令的保护。

她强调,吹哨人必须先向执法机构举报。

她解释,此举为了让执法机构能决定吹哨人所提供的信息是否重要、是否归类为旧案,或者建新档来调查。

“当我们到执法机构,以吹哨人身份寻求保护时,它将找到(提供保护的)正当理由。”

“这意味着,他们(吹哨人)不能先爆料,然后再寻求保护。”

阿莎丽娜是在回应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提问,发表上述回应。郭素沁询问《当今大马》所独家报道的沙巴探矿准证贪腐案。

《当今大马》去年报道沙巴政府集体涉贪,吹哨人指控多名州议员收受贿赂,以协助他获取探矿准证。

当局不查才可公开爆料

然而,阿莎丽娜指出,在其他国家,若吹哨人投报后执法机构没有采取行动,则吹哨者可以转向媒体爆料。

她补充,其他国家也为这种等待期设立范围,例如90天。

“但在马来西亚,我们还未做到。”

“这就是为何在我此前回答此次修订时说,这是个周期性的修订。”

“(我们)一步一步来。”

部分吹哨人别有居心

此外,阿莎丽娜表示,并非所有吹哨人在提供情报时都出于善意。

她补充,有者之所以提供消息,是基于个人问题或不满。

然而,阿莎丽娜指出,《吹哨者保护法令》修订案将在下次的内阁会议上提出,并希望能在本次国会提呈。

拟议的《吹哨者保护法令》修订项目包括:

(一)第6条文:防止与其他现有法律产生冲突。

(二)第11条文:若(吹哨人)是基于善意提供消息,且不涉及个人利益,则会扩大至保护吹哨人。

(三)透过新增条款消弭第8条文和第14条文之间的矛盾冲突,以确保执法机构能够有效和高效地进行调查;

(四)引入奖励制度标准,以激励吹哨人。

(五)根据《2009年证人保护法令》将吹哨人纳入证人保护范围。

(六)设立特工队作为过渡到集中管理的一部分,以强化吹哨人保护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