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申请司法审核,以挑战内政部查禁《飞行奶油》之举,惟高庭昨天拒绝发出准令。

《马新社》报道,承审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在宣判时说,“这是法院的决定,司法审核申请驳回。”

联邦政府与内政部由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Mohammad Sallehuddin Md Ali)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则代表凯里尔安华和陈明庆。

苏仁德兰在庭外受访时表示,他们将就昨天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不幸的是,法官驳回了司法审核申请,也未提供任何理据,但我们稍后提出上诉时应该就会拿到了。”

凯里尔安华和陈明庆是于2023年12月入禀司法审核,挑战内政部将《飞行奶油》列为禁片。

两人声称,政府此举已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并且影响他们的收入,因为《飞行奶油》无法在国内任何地方上映或发行。

《飞行奶油》(Mentega Terbang)于2023年初陷入争议,马来右翼组织指控它侮辱伊斯兰和试图动摇穆斯林的信仰。

内政部后来于同年9月颁布宪报,将《飞行奶油》列为禁片。

《飞行奶油》讲述少女艾莎(Aisyah)在母亲确诊癌症末期后,试图探索死后的世界。预告片释出的片段包括艾莎阅读圣经的画面,也有针对不同宗教膜拜场所的对话。

这部电影的某些情节据称也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比如艾莎毫不回避地向非穆斯林朋友索要猪肉,及其父亲允许她脱离伊斯兰,改信其它宗教。

不过,凯里尔安华在其宣誓书驳斥叛教指控,强调主角到片尾时,仍是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