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表示,虽然他不同意声援前首相纳吉的集会,但却捍卫纳吉家属和支持者的集会权。

哈山卡林(Hassan Abdul Karim)也是一名律师。他今天发文告从法律角度,探讨这个近期引起热议的课题。

他指出,纳吉支持者有权在法庭前集会,不应被视为违逆国家元首的行为。

“他们的权利获得《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的保障。该条文阐明,所有公民都有和平,且不携带武器集会的权利。”

“那些明天在上诉庭前集会的人,又是否被视为违逆国家元首?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不是。马来西亚可是个民主国家,不是绝对的封建国家。”

最高法律是宪法非谕旨

哈山卡林提醒,国家王宫1月3日发布的文告,只是重申并强调总检察署于去年12月28日的说明。

“文告确认,国家元首在《联邦宪法》第42(1)和(2)条文下,对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案件的罪行,享有赦免、缓刑和减刑的权力。”

他继称,王宫的文告未剥夺公众在《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下的集会权利。

“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是《联邦宪法》,非来自王宫的谕令。这符合马来西亚以法治和宪政至上为基础的建国理念。”

“此外,马来西亚的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更确保了,人民与君主之间的权力维持和谐与平衡关系。”

个人立场不能凌驾权利

哈山卡林表示,尽管他个人反对明天的集会,但其立场不能凌驾于纳吉支持者的集会权利之上。

“虽然我对1月6日在布城声援纳吉的集会有自己的看法,且曾表示我不赞同此集会。但这仅仅是我个人的立场,而不重要。”

“我的个人立场不能否定,纳吉家属和全国支持者,包括巫统、伊党、土著团结党、国阵成员、非政府组织及普通民众集会的权利,因为这项权利已被国家宪法所保障。条件是集会必须是和平,且不能携带武器。”

他促警方了解《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的精神,让民众更方便地集会。

“对于明天将在上诉庭前和平集会的任何人,请享受宪法赋予你的权利吧!”

上诉庭将在下周一审理,纳吉针对居家服刑所提出的上诉。巫统原本号召当天在布城上诉庭外集会,声援纳吉。国大党、伊党和马华都表示将动员参与这场集会。

然而,国家王宫昨日阐明,任何一方若要建议赦免囚犯或减刑,务必要由这名囚犯本人向特赦局申请。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更敦促公众切勿参加有关集会,以尊重国家元首的谕令及维护公共安全。

最终,巫统前天宣布取消集会,反观伊党以没违反宪法和国家元首谕旨为由,坚持如期和平集会。

此外,由于“申请”不完整,警方已拒绝巫统原本打算下周一举行的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