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赦申请或不利目前庭案,沙菲宜透露未接纳吉指示
政府以至国家元首都表达,前首相纳吉若要居家服刑则必须向特赦局提交新的申请,但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说明,他们之际尚未接到当事人的指示,以提呈新的申请。
沙菲宜今天对记者表示,他们将先走司法审核途径,以厘清据称存在的特赦附录,之后才再做进一步决定。
沙菲宜认为,向特赦局提交新的申请,或会不利纳吉目前的庭案。
“目前我们没有接到(提交新申请的)指示。”
晚上8点35分更新
政府以至国家元首都表达,前首相纳吉若要居家服刑则必须向特赦局提交新的申请,但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说明,他们之际尚未接到当事人的指示,以提呈新的申请。
沙菲宜今天对记者表示,他们将先走司法审核途径,以厘清特赦令附录的虚实,之后才再做进一步决定。
沙菲宜认为,向特赦局提交新的申请,或会不利纳吉目前的庭案。
“目前我们没有接到(提交新申请的)指示。”
“但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们正在寻求厘清特赦令附录的事宜,它涉及特赦申请,也是目前申请的结果,我们不能再提交另一份特赦申请。”
“(因为)若那么做的话,我们会面对重复申请的指控,这将危及我们当前的(司法审核上诉)申请。”
沙菲宜是今晚在吉隆坡出席某个论坛后,受询及时向媒体发表上述说法。媒体当时问他,纳吉会否根据国家元首在昨天文告的提醒,提交另一份特赦申请。
先完成上诉程序
沙菲宜表示,他们将先完成当前的上诉程序,然后再“采取其他观点”。
“如果上诉庭驳回上诉,我们将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国家王宫昨日发文告阐明,任何一方若要建议赦免囚犯或减刑,务必要由这名囚犯本人向特赦局申请。
国家王宫的声明,与上周六(12月28日)总检察署发出的文告说法一致。总检察署当时说明,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谕令,所有关于在联邦直辖区犯罪的特赦请求,包括纳吉都必须遵循正确程序,即特赦局,而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出。
上诉庭下周一审理申请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后来获得减刑,监禁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但纳吉去年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不过,吉隆坡高庭去年7月3日驳回纳吉的诉讼准令申请,裁定所谓的特赦令附录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以证明真的有这份国家元首签署的文件。
纳吉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其长子莫哈末尼查于去年12月5日向法庭入禀宣誓书,声称彭亨苏丹阿都拉曾告诉他,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
上诉庭将在下周一(1月6日)审理纳吉提出的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