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就房地部圣诞庆祝活动紧咬行动党,而其中论据,即是部长倪可敏并未遵循伊斯兰法规理事会于2005年,就穆斯林出席非穆斯林节日庆祝活动所颁布的指南规定。

这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指南发布在伊斯兰发展局网站上,载明了四项准则,以断定穆斯林是否能够参加节日庆祝活动。

到底这份指南说了什么?《当今大马》整理如下:

准则1:没有任何违背伊斯兰信仰的仪式

指南将此定义为任何可能影响穆斯林信仰的事项、行为、言说、情况。

所引例子,即是庆祝活动中不应出现宗教符号,如十字架、蜡烛、圣诞树。

此外,活动中也不得吟唱宗教歌曲,或发表赞扬非穆斯林信仰的演说或信号。

伊青团即是援引这一准则,指摘房地部庆祝活动在穆斯林在场的情况下唱颂歌,已违反了伊斯兰法规理事会所颁布的指南。

然而,指南并未言明,是仅禁止穆斯林参与吟唱或发表赞扬其它宗教信仰的演说;抑或是禁止穆斯林出席带有上述仪式的活动。

准则2:禁止任何违背伊斯兰信仰的行为

指南将此定义为任何与穆斯林所实践的伊斯兰教义相悖的事项、行为、言说、情况。

所引例子,包括身着类似圣诞老人红色服饰、身着象征其它宗教的服饰、备有醉人的食物或饮料、饰有教堂钟或圣诞树、摔椰子的活动。

此外,活动中也不得带有赌博或礼拜元素。

指南并未言明,是仅禁止穆斯林身着上述服装;抑或禁止穆斯林出席会有类似着装出现的活动。

准则3:活动不得涵盖违背穆斯林社会道德和文化的行为

所引例子包括不受约束的男女混杂、穿着不雅或不适合的服饰、音乐歌词涉及礼拜内容或亵渎言辞、备有选美比赛或斗鸡等节目。

准则4:活动没有触及穆斯林敏感神经的行为

所引例子有宣扬非穆斯林信仰的演讲或歌曲、侮辱穆斯林和伊斯兰的言论、针对穆斯林信仰的侮辱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