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瑞詹吁政府颁布指示,暂停以通讯法对付讽刺作品
谢瑞詹今日发文告指出,国会下议院已通过修订《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当中阐明讽刺和滑稽模仿将不会被视为犯罪。
“显然,政府决定提呈的588号法令修订案,已将‘讽刺和滑稽模仿’从第233(1)条文的‘虚假’元素中删除。这是必要的一步,将为艺术和文学开启更大的民主空间。”
随着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因绘图讽刺新任沙巴州元首慕沙阿曼而面对调查,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谢瑞詹呼吁政府颁布暂缓指示,以便警方暂停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对付讽刺作品的创作者。
谢瑞詹今日发文告指出,国会下议院已通过修订《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当中阐明讽刺和滑稽模仿将不会被视为犯罪。
“显然,政府决定提呈的588号法令修订案,已将‘讽刺和滑稽模仿’从第233(1)条文的‘虚假’元素中删除。这是必要的一步,将为艺术和文学开启更大的民主空间。”
“国会已通过修案,清楚表明有必要保护‘讽刺和滑稽模仿’作品。然而,这些修订尚未生效。”
“在等待元首御准程序、颁布宪报,以及确定修订生效日期的过程中,应暂停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调查和提控与‘讽刺和滑稽模仿’的作品。”
尊重修法目的
《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修订案已于12月9日在下议院通过,并于12月16日在上议院通过。
谢瑞詹强调,若政府能颁布暂缓指示,将尊重修法目的,因为有关条款并无追溯力。
谢瑞詹也说,所有大马公民皆有言论与表达自由权利。
“这权利只能透过符合《联邦宪法》的法律来限制,不能肆意剥夺。”
法米惹扎因发布一张形容慕沙阿曼为沙巴“头号贪腐者”的图像,正在面对警方调查。

三项法令分别是《煽动法令》第4(1)条文、《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及《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挑衅罪)。
法米惹扎抨击政府没有履行保证,即修订后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将保护讽刺和滑稽模仿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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