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专青总会长叶志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大专法令》多次修订,其内容已大幅改善,因此没有全面废除的必要。他认为“无需纠结法令的名字,更重要的是内容”,甚至暗喻坚持要废除的“少数人”是因名字而坚持。

拉大青年先锋对此强烈反对,并认为这一言论不仅忽略了《大专法令》的历史与象征性压迫,还低估了学生自治与学术自由的真正意义。

1. 《大专法令》的历史包袱无法消除

自1971年实施以来,《大专法令》长期作为威权政府管控大专生的工具,其历史上多次被用来打压学生运动、限制言论自由和削弱学术自主。这部法令已成为压制性的象征,哪怕经过多次修正,其历史污点依然无法抹去。学生权益的实现,必须彻底告别这一历史包袱,而不是通过补救修订来延续其存在。

2. 同一个法律框架下的修正无法改变法令的本质

虽然近年来政府对《大专法令》进行了多次修订,允许学生代表理事会募款、将纪律权力从副校长转移至学生纪律委员会等,但这些修订无法触及法令的核心问题。例如,副校长的权力虽被转移至纪律委员会,但委员会的组成及独立性却未得到足够保障。

《大专法令》和《私立大专法令》的订立就是为了控制学生。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大专生可以在大选期间去巡回演讲,自主管理校园的活动和财务、营运校园巴士等等。

因此,就算再怎么修正都无法回到学生自主和学生自治。唯有废除才是唯一出路。

3. 教育体制改革需要新思维

叶志华声称“无需纠结于名字”,但这一说法显然忽略了一个根本问题:教育体制的改革不应仅停留于形式或内容的局部修正,而需要进行深层次的系统性变革。

《大专法令》是以控制与限制为核心的法令,根本无法支撑一个真正以学生为中心的高等教育体系。

相较于许多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学生权益的实践,例如美国《家庭教育权与隐私法案》和英国《高等教育与研究法案》是以保障学生的权利为出发点,而《大专法令》和《私立大专法令》却以管控和压制为核心,这种对比令人痛心。

4. 学生自主权与学术自由仍未真正落地

校园内的决策机制缺乏学生的实际参与,许多关键事务如学费调整、宿舍管理、课程设置等,学生的意见往往被忽略。

学生代表虽有参与,但多是形式化角色,实际影响力有限。这种架构根本无法称之为“学生自治”。尽管修正后表面自由增加,但权力的分配仍然高度集中,学生在校内的决策权利依然被架空。

拿拉大青年先锋为例,仅因批评校方就被校方视为“敌人”,在校园内举办任何活动都受到阻止。没有真正的民主决策权,就无法谈及学生自治的实现。

历史的错误不该被合理化,改革的步伐也不该止步于修修补补。《大专法令》的废除,不仅是对学生权益的维护,更是对马来西亚民主化进程的推动。

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栋梁,应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这些权利不能仅靠修正法令来零敲碎打,而需要通过全新的法案得到完整保障。学生需要的是一个公平、自由、尊重权利的教育体制,而不是延续过去压制性的残余。

作为代表大专生的组织,大专青应倾听学生的真正声音,而非继续为《大专法令》的存在辩护。拉大青年先锋敦促大专青重新审视其立场,叶志华身为总会长,更应肩负起为大专生争取权益的责任,以大专生的立场为出发点。

在此,我们呼吁各大学生组织及社运团体共同合作,共同推动废除《大专法令》和《私立大专法令》的进程,以全新的法律框架为基础,构建一个真正尊重学生权益与学术自由的高等教育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