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牧师许景裕的妻子刘秀玉起诉政府和其他12造案续审,根据特工队调查报告,许景裕和安里仄末并非强迫失踪者。

特工队主席阿都拉欣(Abdul Rahim Uda)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供证,读出特工队的调查报告内容。

这份报告原本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下列为机密文件。

根据报告,许景裕和安里仄末分别在2016年11月24日及2017年2月13日失踪,是因为一些黑警在未得上级指示的情况下擅自行动。

阿都拉欣曾任沙亚南高庭法官。他表示,此案不符合《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ICPPED)中强迫失踪的标准。

ICPPED第2条文规定,强迫失踪被视为由国家代理人或以国家的授权、支持或默许行事的个人或团体进行的逮捕、拘留、绑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自由剥夺,随后拒绝承认这种自由剥夺或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从而使该人处于法律保护之外。

根据阿都拉欣朗读的报告:“特工队发现,许景裕的失踪不符合ICPPED中强迫失踪的标准,因为政府和警方从未否认许景裕和安里仄末失踪或遭隐匿的事实。”

本案法官是徐天裕,刘秀玉代表律师为迪鲁(Steven Thiru)。

此案将在明日续审。

警方没涉及但办案疏忽

迪鲁询问阿都拉欣,警方有无否认涉及许景裕和安里仄末的失踪案件。

阿都拉欣则表示没有。

阿都拉欣供称,此案主要嫌疑人为曾在2006年至2018年于武吉阿曼政治部任职的合约员工赛夫巴哈里(Saiful Bahari,下图)。

阿都拉欣指出,特工队是根据调查赛夫巴哈里车牌“PFC 1623”的金色丰田Vios轿车得出调查结果。

这辆轿车曾被目击出现在玻璃市加央、雪州八打灵再也涉及许景裕和安里仄末失踪的现场,或靠近这些地点的地方。

根据阿都拉欣,特工队要寻找赛夫问话,但警方在提供赛夫的合约细节或追踪其行踪时,都显得“疏忽”。

“最明显的就是他(赛夫)的金色丰田Vios轿车出现在许景裕和安里仄末遭绑架的现场,他当时在(武吉阿曼)担任政治部一个小组的主管(penyelia)。”

“你负责一个小组,但却是以合约方式受雇12年,这并不合理。如果(赛夫)真的这么好,倒不如转为正式员工。”

“为什么(警方)聘用一名合约官员长达12年?且当问题(失踪案件)爆发时,他却凭空消失了。非常奇怪。”

阿都拉欣强调,他会形容警方“疏忽”(cuai),皆因警方不仅未能交出与之共事12年的赛夫,甚至未能找到金色丰田Vios轿车。

“我们不满(警方)对赛夫的调查。我们认为本可以做得更多,更好。”

点名四警官查案未达标准

他指出,特工队调查显示,四名警官调查时不尽责,这四人分别是许亦轩(Khor Yi Suen,音译)、莫哈末阿兹兹(Mohd Azizie)、沙姆再尼(Shamzaini Daud)以及哈兹里(Hazril Kamis)。

“在工作方面,他们没有达到警察应有的标准。在这两起案件中,他们做得不够。”

阿都拉欣补充,特工队也已建议警方对付上述四人。

他说,就许景裕失踪案,陆路交通局并没有涉事四辆越野车的注册车牌号码。

2017年2月13日,许景裕在光天化日下被掳绑。外泄的闭路电视录影显示,许景裕在40秒即被人掳走,显示匪徒手法极为专业。

根据阿都拉欣,一名警员接受特工队问话时曾表示,许景裕的绑架事件处理得不够专业。

他指出,这名警员认为,所有受过训练的警察突击队,并不会选择在公路展开行动,因为其他民众可能会因此受伤或死亡。

根据这名警官,绑架者作案时缺乏好的执行力且不够协调。

他认为,绑架者或可能是在网上查找资料,且学会如何困住许景裕的车。

特工队成员占里亚雅(Zamri Yahya)此前供证与阿都拉欣相同,即不法警察或勾结宗教组织,绑架了许景裕和安里仄末。

2019年4月3日,人权委员会裁定,许景裕与玻璃市州社运分子安里仄末(Amri Che Mat)遭遇“强迫失踪”,而绑架者正是警方政治部人员。

2020年2月13日,许景裕妻子刘秀玉起诉政府和其他12造,以强制规定他们鉴定和公布许景裕的行踪。

除了许景裕妻子刘秀玉,安里仄末妻子努哈亚蒂(Norhayati Ariffin)也起诉联邦政府等21造办案不力。承审法官同样为徐天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