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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近日出现争议,也成为本次国会会期焦点,预计政府会在抗议和批评声浪中提呈法案二读与三读。

法案一开始的争议集中在宗教司资格,因为法案要求候选人必须遵循逊尼正统派信仰,尤其第3(4)条文强调宗教司必须遵循阿什尔里派(Ashairah)和马图里迪派(Maturidiyyah)的信仰角度、沙斐仪派(Syafie)的法学角度、伊玛目加扎利和伊玛目朱奈德的苏菲主义(Tasawwuf)。

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率先反对上述过于狭隘的定义,毕竟按照这一规定,就连萨拉菲派(Salafi)也不符资格出任联邦直辖区宗教司。

然而,围绕法案的争议随着时间的推进进一步扩大。

什么是《直区宗教司法案》?

7月2日,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纳因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一读。

他当时解释,法案将详细说明宗教司的职责,包括向国家元首提供宗教法规相关建议、针对伊刑法给伊斯兰法庭提供意见、确定祈祷方向。

此外,法案也详细说明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规委员会、伊斯兰天文委员会、新月观测委员会、伊斯兰教义监管委员会的成立细节。

法案在一读后就因玻州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下图)不批准而搁置。

但联邦政府证实,将在不作任何修订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二读与三读。

为什么引起反对?

法案不仅引起宗教界的关注,公民社会后来也陆续加入抗议。

其中,前法律部长再益依布拉欣直言,这部法案是昌明政府专制统治的证明。

他警告,一旦法案通过,宗教司将在联邦层级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他举例,若联邦直辖区宗教司颁布宗教法规,禁止香烟或限制穆斯林只能在持有清真认证的餐馆用餐,则这些宗教法规会在联邦直辖区有着法律约束力。

人权律师拉蒂花(下图)则指出,法案第4(1)条文阐明宗教司为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当局之首”,无疑削弱了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伊斯兰首领地位。

她表示,法案也赋权宗教司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宗教法规,进而干涉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以及按照《古兰经》和圣训履行宗教实践的权利。

拉蒂花也认为,法案将形成前所未有的监控机制,届时每一条宗教法规都会自动对穆斯林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有任何例外。

此外,伊斯兰姐妹会则质疑,法案让宗教当局免于法律挑战,形同赋予其无限的权力。

它表示,法案第11条文阐明,所有宗教法规将具有法律效力,将导致已宪报与未宪报的宗教法规之间的界限模糊,并且适用于所有身处联邦直辖区的穆斯林,而非仅限于当地居民。

法案会否影响非穆斯林?

不会。法案仅针对联邦直辖区内的穆斯林,而出台的宗教法规也不会用在非穆斯林身上。

法案支持者怎么说?

尽管反对声浪大,这部法案仍然获得一些支持。

纳因昨日发表文告说明,法案并非草率与仓促起草,而是经过了详细且漫长的立法过程。

他透露,政府早在2021年就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负责研议并起草相关法案而委员会成员涵盖了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伊斯兰发展局、总检察署、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雪州宗教司办公室。

他强调,政府制订这部法案,旨在加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制度。

此前,联邦直辖区、霹雳、雪兰莪、沙巴、彭亨、吉打、森美兰、登嘉楼、马六甲九地的宗教司皆表明支持这部法案的制定。

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谢瑞詹(下图)也反驳再益的说法。他说,再益声称法案将使宗教法规在全国强制执行的解读并不正确,因为各州其实早有类似条款。

谢瑞詹指出,再益可能没有意识到《1997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可用来应对违反直区宗教司通过宗教法规颁布的指令之罪行。

此外,他补充,法案也有规定,颁布宗教法规需经由宗教法规委员会和国家元首,以确保存在适当的制衡机制。

那么,《直区宗教司法案》会否把大马变成伊斯兰国?

通讯部长法米反驳沙砂公民组织的说法,称相关法案不会导致马来西亚变成伊斯兰国。

他解释,这部法案类似于20年前沙巴通过的《沙巴宗教法规条例》。

他表示,尽管存在类似法律,沙巴和砂拉越社会并没有因此受到改变,各族群仍自由按照自身传统习俗举办节庆。

尽管如此,马华与民共党等仍担忧法案允许宗教法规无需宪报的做法,可能导致马来西亚变成伊斯兰国,同时也削弱国家元首作为伊斯兰首领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