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统民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表明,联邦政府不应强迫国会议员全盘接纳公民权修宪案。

他指出,拟议修宪案既有进步的部分,也有倒退的部分,一如逾百个公民组织和个人此前所述般。

“这些组织为捍卫最脆弱和边缘的妇女权益奉献了毕生精力……他们对修宪案中存在数项倒退的内容,提出了反对。”

“他们支持好的部分,反对那些被认为倒退的部分。”

“别强迫我们(国会议员)全盘接受。我们接受好的部分,拒绝不好的部分,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法案)。”

赛沙迪今日是在国会辩论上述修宪案时,如此回应青体部长杨巧双的言论。

杨巧双此前提醒众国会议员,女性们正关注这部修宪案的辩论,警告他们反对相关修订的后果。

修宪案需扩大保护范围

赛沙迪表示,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上图)为加速审批公民权申请所作的努力值得称道,惟拟议修宪案应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保护。

他举例,修宪案一旦通过,马来西亚永久居民父母所生孩子,将不再能够依法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这一变化有可能导致整整一代人沦为无国籍人士。”

“这是个巨大问题,其负面影响远远超过正面影响。”

赛沙迪补充道,赛夫丁的立意或许崇高,但不能指望对方处理成千上万的个案。

“恕我直言,这不仅仅是关于部长你,而是关于整个系统,有必要有预防这些问题的防护措施或先决基础。”

促展延争议修订内容

他建议审核修宪案,明确界定在马来西亚出生,且父母均为永久居民的孩子,以便能够继续享有依法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资格。

“我们也可以先通过那些正面的修订,其它修订则展延以作进一步审核。如此一来,即便未来部长不在位,具有保障措施的系统依然能够保留。”

公民权修宪案拟议的修宪内容自揭橥以来就引发诸多争议,不少公民组织指称这部修宪案或将加剧既有的无国籍问题。据称,部分政府议员也不同意修宪案中的部份内容。

而人权委员会也建议,由于修宪案的潜在影响引发利益相关者和民间组织的极大担忧,应提交予国会特委会进一步审核。

三项有争议的修宪条款包括:取消永久居民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将获得公民权的年龄限制从21岁降至18岁,以及允许取消通过婚姻获得公民权的外国离婚者之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