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大桌】

新法案《城市更新法案》预计将会在今季或明年提呈国会寻求通过,其目标着重在松绑目前其他相关法令的约束,鼓励复兴国内老旧城区,以及加速陈旧建筑物的翻新。

事实上,内阁早在去年也已通过《城市更新指南》,以作为规范城市更新程序和标准作业程序的指引,而在《2040年吉隆坡结构蓝图》中,吉隆坡市政局也已鉴定139个“潜在更新地段”,总开发价值估计约3225亿令吉。

城市需要更新,是无可避免之过程。因为城市与人体一样,由各种复杂的器官和系统组成,扮演着不同功能,但是正如和人一样富有生命力的城市,也同样会面对新陈代谢过程,产生老化、衰退、重病等迹象,因此需要适时给予诊断和医治,必要时更要实施“大手术”,使之恢复到健康、乃至重新生长和复兴的水平。

城市为什么要更新?

相比其他国家,马来西亚的城市虽然皆很年轻,但是因为缺乏对保养文化以及持续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视,城市机能和建筑结构的老化与衰退迹象,却显得异常明显且迅速。当下许多的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往往在没有达到使用寿命或更迭期限,便已频频出现问题。

然而,从1921年英殖民政府在马来亚半岛首度成立官方城市规划部门,委任第一位官方城市规划师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负责规划现代化城市,只不过是最近一百年以前的事。

另一方面,大城市如首都吉隆坡的老旧城区,大部分基础建设条件,包括道路设计、停车位预留、供水供电、排污系统、通讯设备等,都可能早在30至40年或更久以前布置,已无法满足现代人口的需求,以及承载因全球暖化产生极端气候所带来的灾难。所以当吉隆坡印度清真寺路发生女游客坠坑事件后,有政治人物敦促有关当局尽快厘清并公布现有地下基础设施图时,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且非常艰难的工作。

如果放任老化与衰退中的城市不管,人口、投资和创意活力逐渐外流,城市就会丧失竞争力,再也无法吸引人口进来居住、就业和生活,更无法与周遭区域城市较劲。这就是为什么城市更新必须介入之原因,以回应不合时宜的居住环境。

然而,城市更新不能为了做而做,而是必须知道为什么而做,才能确保整体性的机能协调。城市更新不能仅仅聚焦在技术官僚所预估的数字和经济产值,而忽略了在地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更新也不能等同让土地使用转换、开发和更新审批的速度变得更快,变相放手让个别发展商自己包办自己的地盘,而忽略社会正义和资源重新分配。

如果30至40年以前规划的城市条件已不适用在当代,或经常被我们这一代吐槽为只图利朋党、失败的城市规划产物,站在今天的我们,又该如何反思,为30至40年以后的城市做好准备?

城市更新需清晰定位

从长远来看,城市更新还是需要有一套清晰定位、议程和策略性布局。现实是,城市不可能整座大规模地推倒重来,“居住”或“房屋”(housing)也许才是城市更新的核心,更何况被吉隆坡市政局点名的139个潜在更新地段,就有91块地段属于“适合重新发展的住宅用地”,其中大部分为既有老旧的公共房屋或廉价房屋区,这些皆理应获得优先改善,以提升生活品质。

为确保顺利推进,城市更新须秉持以下多项原则。

第一,原居民优先。

对达致共识、无多大争议的潜在更新社区,必须确保原居民能够在更新之后,重新回到原地生活,并重视整体公共环境与基础设备的提升,并贯彻无障碍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和绿色导向设计,让社区内的小孩、老人和身心障碍者出入自如,建筑设备则要更强调环保、节能和低碳。

至于有争议、矛盾或暂无意落实的潜在更新社区,提供原居民替代选项而不是强迁,透过政府提供资金补助,鼓励进行单栋建筑翻新、维修和升级,或透过“针灸式更新”(urban acupuncture)进行较小规模且渐进式的城市更新,如居住环境改善和社区景观美化。

第二,城市更新必须能有系统性地把人口重新引导回到城市生活。

这意味展开城市更新的当而,政府在另一方面必须有效限制对城郊未开发绿地(greenfield land)的使用,以控制当前毫无节制的城市蔓延和交通堵塞问题。

因此,城市更新过程中,必须在原有土地保留兴建更多元化的公共房屋单位,或透过奖掖制度诱导房地产商保留或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以供首购族和年轻家庭选择,让他们尽可能在高房价情况下仍然有机会住进城市。同时,更新地区必须考虑到和公共交通网络的整合与衔接。

第三,政府先以身作则。

在公共资源和财政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大规模公办城市更新似乎不可能,但政府可以率先推出“城市更新前进基地”,甄选若干潜在更新地段,成为示范区或模范区,由政府集中资源,亲自卷起衣袖主导落实,这不但能带动接下来私人领域一起合作投入城市更新,也能为随之而来的城市更新计划设下高标准。

为更美好生活,而不是相反

当然,在《城市更新法案》通过之前,一切都是纸上谈兵。就算是《城市更新法案》通过以后,政府其实还有许多工作必须跟进,包括在地方政府层级,推动专门负责城市更新的部门成立,且此部门宗旨和业务必须和现有城市规划和建筑相关部门有别,才不会有利益冲突或目标被模糊化。

政府也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增强政府、房地产商、专业组织与市民之间的沟通管道,以及有关城市更新的知识传递,以提升市民的参与度和透明化,如寻求民间资源的合作,实际上在大学里的一般作业和展演都不缺乏城市更新提案和点子。

城市更新的最终目标,必须是能确保带给市民更好生活、快乐,而不是相反。


丁杰隆,自由撰稿人,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毕业,曾任雪兰莪安邦再也市议员(2018-2020),目前从事建筑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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