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20分更新

检方要求让前财政部长达因接受精神评估,以决定达因是否适合接受未申报资产案的审讯。

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表示,基于辩方经常要求豁免达因出庭,控方因此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对被告进行最新的精神检查,以确定被告是否可向律师团发出指示,或理解所面对的控状。

旺沙哈鲁丁说,亞松大医院(Assunta Hospital)诊断报告显示,现年86岁的达因曾多次中风。

他继称,根据医院的诊断,达因因多次中风导致步态不稳,频繁跌倒。

“法庭可以指示他(达因)到指定的政府医院,接受精神评估。”

辩方律师提出反对

然而,达因代表律师莫哈末尼扎慕丁(Muhammad Nizamuddin Abdul Hamid)反对让达因接受精神评估。

他解释,达因仅患有身体疾病,而非精神有问题。

“我们已收到他的指示,他明白(有关)指控。”

“我们才见过被告,他精神状态良好,我们认为没必要(进行精神评估)。”

达因获准缺席今早的过堂。

法官1017宣布决定

地庭法官艾祖拉(Azura Alwi)择定10月17日,决定是否让达因到政府医院,如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精神检查。

另外,艾祖拉驳回达因将其案件交由其他地庭法官审理的申请。

她说,达因未能通过“实际存在的偏倚风险”(real danger of bias)测试,而且就算达因妻子奈伊玛在同一间法庭面控,也没有证据表明判决将受干扰。

“作为一名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司法官员,本庭有能力专业的衡量所有的证据和非正审申请,以定夺接下来每一项呈堂证据的可采性、可信度及权重。”

达因是在5月7日入禀移交案件申请,理由包括可能会发生不公正的情况,并对他造成偏见,因为其妻子的案件也由同一名法官审理。

今年1月29日,达因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其中包括数辆豪华车、公司,以及吉隆坡、雪兰莪、彭亨、森美兰、霹雳和吉打一带的房地产,惟他不认罪。

他被控抵触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和罚款10万令吉。

达因妻子奈伊玛也因涉嫌未遵循反贪会指示申报资产,而在1月23日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惟她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