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共党指控行动党籍上议员林哥斯华南同时拥有公务员身份,抵触宪法,因此上议院应该宣告他失去议员资格。

民共党秘书沙迪斯发表文告透露,他今日致函上议院主席阿旺比米,说明林哥斯华南(R Lingeshwaran)出任卫生部的有给职,抵触《联邦宪法》第48(1)条文的规定。

他表示,林哥斯华南目前仍是卫生部旗下执业医师,在双溪峇甲医院任职,实为公务员。

“《联邦宪法》第60条文阐明,公务员属于有给职。”

“林哥斯华南承认自己为公务员,因此按照《联邦宪法》第48(1)条文,他已失去出任上议员的资格。”

“第48(1)条文规定,出任有给职者自动失去成为任何国会议会成员的资格。”

违宪问题不得等闲视之

沙迪斯提醒,此事攸关《联邦宪法》的信誉,不得等闲视之。

“众所周知,行动党在违反了自家规定下推举林哥斯华南(出任上议员)。”

“他们可以贬低自家规定,却不能玩弄《联邦宪法》,毕竟这是我们挚爱国家的立国根本。”

《星报》3月初报道,林哥斯华南为国大党领袖阿鲁纳沙兰之子,在加入行动党不到四个月就获荐出任上议员,引发党内23个支部不满公开抗议。

不过,槟州行动党主席曹观友当时回应,槟州行动党是按照党章与程序,向党中央推荐上议员人选,并在随后由秘书长为首的中央遴选委员会敲定。

林哥斯华南是以槟州上议员配额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