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应得税收拨款47年来短少?沙律师协会诉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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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以来,沙巴律师协会(SLS)展开司法斗争,要求联邦政府支付他们声称属于沙巴宪法权利的款项。后来,沙巴政府也加入了这项诉讼。
然而,这项诉讼却有了大曲折,迫使沙巴州政府壮士断腕,炒掉其律师,并在法庭上自我推翻。
我们在本文将探讨这宗案件涉及的利害关系,以及其事态发展。
(1)本案关乎什么?
本案的争议核心在于《联邦宪法》第112C(1)(a) 条文,以及同读的宪法附录十的第四部。
上述条文指出,联邦政府应向沙巴提供一项年度拨款,相当于“联邦从沙巴获得的净收入超过当年应得净收入的五分之二的金额”。
而且这笔拨款应根据第112D条文定期审查。如果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同意,该条款允许他们修改或废除这些拨款,或制定新的拨款代替宪法中规定的拨款。
第112D条文还规定了审查中应考虑的各种因素,即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州政府的需求,并确保后者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其服务成本。
上述拨款是为沙巴连同马来亚和砂拉越,组成马来西亚联邦(1963年)所作的让步之一。

(2)联邦政府支付了多少钱?
根据新闻报道,宪法第112D条文于1969年第一次检讨后,联邦和沙巴政府同意用以下金额代替第112C(1)(a)条文下的沙巴拨款:1969年为2000万令吉,1970年为2150万令吉,1971年为2310万令吉,1972年为2480万令吉,1973年为2670万令吉。
第二次检讨应在1974年进行,但据称未实现。
相反,根据去年3月6日的国会答复,沙巴自1974年起每年收到2670万令吉,直到2022年的检讨。
根据2022年4月的联邦宪报,2022年检讨后的新安排如下:2022年为1亿2560万令吉,2023年为1亿2970令吉,2024年为1亿3380万令吉,2025年为1亿3810万令吉,2026年为1亿4260万吉。
上述5年的拨款总金额为6亿6980万令吉。
但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下图)在书面答复沙巴根地咬(Keningau)国会议员杰菲里吉丁岸,新的拨款公式尚待谈判。

一旦达成协议,新协议将从2022年生效。
随后,在去年6月的检讨后,原本的2022年安排搁置,取而代之的是2023年11月22日所宪报的新协议。
联邦政府将在2022年支付沙巴1亿2560万令吉,2023年3亿令吉,2024年3亿零600万令吉,2025年3亿1200万令吉,2026年3亿1800万令吉,2027年3亿2500万令吉。
而这6年的新拨款总额为16亿8700万令吉。
这些款项替代了宪法第112C(1)(a)条文所规定的拨款,但希盟在其2022年大选的选举宣言中承诺恢复使用“原初公式”。
沙巴政府目前由首长哈兹兹领导,它也透露有意坚持,联邦从沙巴所取得所得的税收当中,沙巴应该分得40%。
(3)为什么会有争议?
沙巴律师协会不满联邦政府未能在1974年检讨拨款,同时寻求法庭宣告联邦政府没有履行宪法第112D条文所赋予它的职责。
它补充,“答辩人(联邦政府)仍应该支付沙巴政府每年应得的40%款项,从1974年到2021年。”
《马来邮报》在2022年新闻报道,沙巴律师协会声称,联邦政府于1974年到2021年之间未能支付沙巴政府每年应得的40%款项,侵害沙巴政府的宪赋权利,更最终伤害联邦宪法第13条文所赋予沙巴人的权利。
沙巴律师协会也以“执行不符合宪法”的理由,要求法庭推翻2022年宪报,谕令联邦政府重新检讨。
沙巴律师协会认为,在1974年至2021年之间的47年“遗失年代”,沙巴应得的税收拨款短少了。
除了沙巴律师协会之外,12名沙巴希盟国会议员也在它兴讼的前几天,集体挑起类似的诉讼。
然而,他们去年撤回诉讼,而所给的理由是,部分原诉人如今进入联邦和州政府担任职务,诉讼不再可行。
他们还提到,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MA63委员会),这个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4)诉讼的现状如何?
沙巴律师协会于2022年6月9日向亚庇高庭入禀诉讼,寻求司法审核联邦政府的2022年宪报。
沙巴律师协会在本次诉讼把总检察长列为答辩人。
按照程序,任何司法审核必须事先取得法庭的准令,才会进入正式的审讯程序。
但沙巴律师协会争取准令之路还未走完。
亚庇高庭于2022年11月11日给沙巴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审核的准令,但联邦总检察署向上诉庭提起上诉。
据报道,总检察署声称,联邦宪法第112C和112D条文不能带上法庭加以挑战,因为它们涉及财务和政治考虑。
上诉庭5月16日审理时也允许沙巴政府介入本案,后者聘用Messrs FT Ahmad & Co律师楼为代表。
但令人费解的是,该律师楼的律师东姑富亚(Tengku Fuad Tengku Ahmad)却声称,沙巴律师协会没有诉讼资格,而且这次司法审核没必要,因为沙巴政府和联邦政府已经在检讨拨款。
据称,他还形容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和112D条文是 “愿景”(aspiration),并不是沙巴的强制或绝对权利。
东姑富亚这番具争议的言论在沙巴掀起争议,沙巴政治人物要求州总检察长诺阿希雅(Nor Asiah Mohd Yusof)辞职,因东姑富亚言论显然抵触了沙巴政府的官方立场。
6月18日的案件管理时,诺阿希雅亲自代表沙巴政府出庭,并通知法庭,沙巴政府已终止FT Ahmad & Co律师楼的服务,并由沙巴检署接手案件。
她还说明,沙巴政府不会继续上诉亚庇高庭的裁决。
此外,诺阿希雅表示,沙巴政府撤回涉及东姑富亚上述言论的法庭文件和证词。
上诉庭三司,即拉维达蓝(P Ravinthran)、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和朱家星(Choo Kah Sing,音译)择订6月1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