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披露,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来调查巫青团长艾科玛。

艾科玛今早在面子书发布被捕的消息后,拉扎鲁丁旋即发文告交代调查状况。

根据拉扎鲁丁,警方接获两项投报后,正在调查艾科玛在“真主袜”事件的言论及行为。

“这宗案件将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之下调查。”

“我们已经调查他,待完成所有调查行动后,就会把调查报告交给总检察署。”

拉扎鲁丁说,“真主袜”事件涉及者已经被控,目前正待法庭裁决。

因此,他劝告民众,别再挑起“真主袜”事件。

若罪成可判入狱3年

根据煽动法令第4(1)条文,任何人若涉及煽动言行,初犯罪成可判处罚款最多5000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判处监禁最多5年。

而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任何人若滥用网络设备或服务,若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罪成后再犯,则罚款每天添加1000令吉。

上个月,KK连锁便利店因出售印有“阿拉”字眼的袜子,引起轩然大波。艾科玛旋即紧咬KK便利店,并号召民众杯葛。

至今,已有三间KK分店遭到汽油弹袭击,犹幸无人伤亡。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已经两次谕令所有人停止利用“真主袜”事件浑水摸鱼,而应交由当局依法办理,其他人无需再煽动情绪与愤怒。

不过,艾科玛坚持要杯葛KK便利店,并反问记者:“国家元首不准杯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