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当了吗?——黄明志告别式的媒体论争再思考
【此城彼城】
知名音乐人兼争议网红黄明志4月1日愚人节在面子书贴出写上“1983~2024”的黑白照片,并在同日贴出第二则帖文,宣布当晚在富贵生命馆举办告别式。
两则贴文底下有上千则留言,从留言看来,真正相信黄明志逝世的人不多,有人说他“闹那么大?”,也有人说“这种事情不应该拿来开玩笑”。
当晚,《星洲日报》派出意外组记者到现场采访,不料却引发一场风波。透过出席者用手机拍摄的两段影片,我们得以“参与”了这场风波。
告别式并没有邀请新闻媒体采访,但似乎也没有禁止参与,因此该名记者才得以参与活动直到结束。
在第一段影片里,记者在仪式结束后感到不满,当场表明身份,略为激动地询问工作人员,“黄明志到底是生是死?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连番询问却都没有获得工作人员的回应。
在第二段影片里,我们看到记者和youtuber李伟康的对话。对话期间,记者不断声明自己是《星洲日报》记者,前来采访是为了寻求真相。她认为,黄明志是拥有上千万粉丝的公众人物,粉丝和关心他的人都想知道真相,他们拥有知情权。她更呼吁黄明志,“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把真相还给我们”。
知情权的边界
记者的主张有两点:一是民众拥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二是黄明志是在浪费社会资源。
针对第一点,我们可能要厘清的是,知情权并非无限上纲,惟有涉及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秩序、涉及民主人权等重要价值等,我们才可以主张知情权,这是民主ABC,我不赘述。
大家可以去评断,黄明志告别式这种造假真人秀,到底有没有涉及公共利益?有没有影响社会秩序?有没有危及民主人权等重要价值?而我的意见是,就知情权来说,还有比这重要一千倍的事,比如追究赵明福的死因。我更希望记者能在掌权者面前,为民众伸张赵明福死因真相的知情权。
我并非主张公众人物可以欺骗或误导民众。我试图分辨的是,并非所有公然欺骗都构成危害。

造假真人秀行之有年,民众早已不容易上当,也没那么容易受伤害,就算有信以为真的黄明志粉丝,当知道真相后是不是就必然心灵受创?这事件,一来没有构成任何实际伤害,心灵伤害也不一定成立;二来民众并没有那么好骗,选在愚人节发布,黄明志不也暗示民众,这是一个另有目的的假讯息吗?
夸大其词的重要性
我不是黄明志的粉丝,但有追踪他的粉丝页。我可以说是第一时间就滑到了他的黑白照片,大概只停留了两秒就滑过去了。黄明志是个争议人物,他在愚人节干这种事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反而是新闻媒体此后大肆报道,让我为了寻找真相去研究了一下他的面子书。
黄明志“死”前一天还在面子书发帖,怎会第二天就无缘无故死了呢?如果他真的意外逝世,我们看到的必然会是一篇非常严肃和正式的讣闻。按照过去名人逝世的新闻,一般是新闻媒体先报导,然后家属或经纪公司证实,过了一周或更久才办告别式,没有在死亡当天办告别式的道理。
从这种表面事证可以判断,真相不是他到底死了没,真相是他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而作为追踪他粉丝页的路人,我其实也不关心他真正的目的,仅视为借愚人节操作流量的手法,而这手法也没有多高明。听到记者以“千万粉丝都想知道真相”为由,主张自己的采访权和知情权,我觉得一来是小看了千万粉丝,二来也夸大了这件事的重要性。
正因为夸大了事件的重要性,新闻媒体主管才派遣记者上门采访,由此又构成了“浪费社会资源”一说。就这件事来看,社会资源指的应该是媒体版面和媒体劳动力。
那很简单,如果不想浪费社会资源,所有新闻媒体就都不应该报导这件事,让事情静悄悄发生,寂寞地过去,一来不让黄明志及其团队达到想要达到的声量和效果,二来也可以减少“关心”的民众,避免影响民众平静的生活。
新闻媒体在流量时代
我不认为新闻媒体无法判断事情的真假。在这流量时代,追求网路流量的媒体是很难不随之起舞的,因为“黄明志死亡”这则新闻是流量的保证。

在流量大于一切的网路生态里,新闻媒体要存活必须依靠数据,即便新闻专业已告诉新闻从业员,什么是重要事件而什么不是,但网路流量却是另一回事。
在这件事情上,新闻媒体纷纷大肆报导,其实就是一种蹭流量的操作,我无意批评甚至可以理解。不管是网红或新闻媒体,都面对阅听众不愿意为内容付费的市场现象,我们不能一方面不愿意付费,一方面又批评新闻媒体和网路只在意流量。
我比较在意的是,新闻媒体用资源和版面去炒作不重要的事情,却又义正词严地自以为可以代言事实上充满异质性的“所有人”,主张对一场闹剧的知情权,这和黄明志故弄玄虚地编织谎言制造流量后,却(听起来)严肃沈痛地说这是场认真庄严的生前告别式一样,都有一点虚伪。
回来讨论黄明志这项操作。黄明志的社会观感很两极,不满他的大有人在,欣赏他的人倒是非常欣赏他的出格。我对黄明志没有绝对的立场,而是把他视为一种现象在持续观察。
他让我想到前阵子在柬埔寨直播造假被当地政府判刑两年的台湾网红晚安小鸡和阿闹。这两名网红为了流量自导自演,结果踩到了柬埔寨政府的红线,以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判刑。
新闻媒体会为了流量罔顾专业,网红会为了流量不断踩线,这线可以是道德的线、法律的线、价值观的线、意识形态的线等等等。踩线不一定是坏事,有许多主流的社会观念,确实必须受到挑战。
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底线,底线可以挑战,但要知道什么是正向挑战,什么是恶意挑衅。有些网红有原则,有些网红没有原则(晚安小鸡即是典型例子)。从网红这项职业的出现以来,就可以观察到一种现象,即是没有原则的网红常以恶意挑衅制造流量,他们总有一天会激怒多数人而翻车,轻则大量脱粉、代言远离,重则受到刑罚。
我相信社会底线可以纠错,或许黄明志有一天会翻车。当黄明志挺过一次又一次的争议事件,也许代表着他的踩线对部份人来说是正向的,意味着他的行为和制造的现象还存在思考的空间。无论如何,在这复杂的世界持续思考,持续进化自己的判断能力,比什么都重要。
曾丽萍,曾担任媒体科系讲师,现就读台大政研所博士班,正努力拨开迷雾寻找论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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