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不配法庭无法播闭路影带
首次被告疑曾现身阿旦酒店
郭史光庆刊载: Jul 16, 2007 4:10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两名疑是首被告与第二被告的不明人士,曾在死者阿旦杜亚遇害前一天,前往她下榻的马来亚酒店,逗留超过6分钟,并遭酒店的闭路电视摄下。法庭原本预定在今日的蒙古女郎炸尸案审讯中,放映马来亚酒店的闭路电视录影带,然而却因为技术问题,即闭路电视录影带与播映机的规格不相符,让兴致勃勃的媒体和庭上旁听的公众大失所望。
尽管控方在4次的休庭时间里,尝试播放3卷马来亚酒店的闭路电视录影带,甚至更换另一架播放机,但是皆宣告失败。
播映机只能显示静止画面
不仅如此,控方的第17名证人——马来亚酒店营运经理卢茂灿(Loo Mow Chan,译音,50岁,右图)今日在沙亚南法庭表示,马来亚酒店原有的播映机已经坏了,因此无法借给法庭使用。“这个录影带只与马来亚酒店的播映机相符。”
而且,他还说,摄录有关片段的播映机属旧款式,恐怕已经难以在市场上买到。
炸尸案审讯今日进入第19天,控方今早原本安装了两架电视机和一台播映机,准备播映马来亚酒店闭路电视於去年10月9日、18日及19日拍摄的3卷录影带。
正当控方开始播放第一卷录影带,即去年10月18日下午4时50分至5时拍摄的录影带时,才发现播映机与录影带的规格不符,导致电视荧幕只能从一个静止画面跳到另一个静止画面,无法持续性播放完整的片段,两个画面之间相隔的时间,有时甚至长达5分钟。
二男子乘坐电梯抵达7楼
电视荧幕出现16个分割的小画面,可以放大任何一个小画面,不过控方只集中于酒店大厅中央、大厅电梯和7楼电梯的片段。
静止的画面显示,下午4时50分时,两名男子出现在酒店大厅。其中一人身穿白色短袖上衣,另一人则穿着深蓝色袖子的黄色短袖T恤。
从这两名男子的身形和发型来看,白色上衣的男子貌似第一被告阿兹拉。至于黄色T恤的男子则貌似第二被告西鲁。但是,控方今日并没有确认两人的身份。
4时50分的画面显示,上述两名男子开始时各站在酒店大厅的不同角落,之后4时55分的画面显示,白色上衣男子站在黄色T恤男子的身边。
4时55份的画面显示两人从7楼的电梯走出来,5时的画面则显示两人又出现的酒店大厅,白色上衣的男子准备推开酒店前门离开。
断续播放,被迫以8图片协助举证
原本控方在早上就决定展延卢茂灿的供证,打算先传召下一位证人供证,其建议也获得法官的允许,但是较后控方却改变主意,决定继续播放断断续续的录影带判断,让卢茂灿继续针对录影片段供证。
控方表示,他们将尽力而为,并且会通过警方早前到酒店拍下的8张片段照片,来协助举证。
卢茂灿看了录影画面后,根据片段上所显示的闭路电视编号指出,两名男子是乘坐电梯到该酒店的7楼,并非他在上周供证时所说的8楼。
他解释说,“当警方於去年来酒店找我协助拍摄录影画面时,我以为录影所显示的是8楼”。
根据早前证人的供词,阿旦杜亚和另2名蒙古女郎所入住的房间号码是821。
控方在午餐休庭后,又找来另一架播映机,但是依然无功而返。主控官敦玛吉副检察司最终向法官再次建议,把卢茂灿的供证展延至明日,因为静止的录影画面无法显示两名男子的行动。敦玛吉(右图)说,控方将安排播映机供应商在明日解决这项技术问题,倘若无法解决,控方只能使用警方鉴证组提供的播映机,但是这个播映机无法显示摄录日期与时间。
接待处记录显示阿旦两次换房间
另外,卢茂灿根据酒店房间的资料指出,阿旦杜亚在去年10月9日入住817号房,并在同一天转至801号房,较后又于14日转至821号房。
他也指示,在去年10月8日至25日期间,该酒店的823号房由其他住客所租用。早前第三被告阿都拉萨所聘请的私家侦探巴拉在供证时,指阿都拉萨把阿旦杜亚的酒店房间号码823告知他。
控方在下午3时45份传召第18名证人--马来亚酒店接待处的助理哈里(N Haridharan,左图)。在主控官马诺兹副检察司的引导下,哈里证实阿旦杜亚在去年10月9日凌晨约2时登记入住马来亚酒店,由他办理登记手续,当时阿旦杜亚缴付了300令吉现金的订金。
他说,阿旦杜亚的登记表格显示她将在第二天离开酒店,但是较后却延长住宿期。
现年30岁的阿兹拉,其警阶是首席警长;现年35岁的西鲁则是伍长,两人被控在去年10月19日晚上10时至隔日凌晨1时谋杀阿旦杜亚。
现年47岁的第三报告阿都拉萨,则被控在2006年10月18日上午9时54分到10月19日晚上9时45分之间,教唆阿兹拉哈德里以及西鲁阿兹哈乌玛谋杀阿旦杜亚。
若罪名成立,三人所面对的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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