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送审查就销售,政府充公逾三千可兰经挂钟
内政部执法及管制科秘书育赛米(Nik Yusaimi Yussof)今日在内政部召开记者会表示,上述四人违反《1986年可兰经印刷法令》第6(1)条文。
该条文阐明,任何与《可兰经》有关物品都必须经过内政部的审核才可以在国内销售。
内政部透露,四名本地穆斯林男子涉嫌出售附有《可兰经》章节宣礼音频功能的电子挂钟,而面对调查,相关挂钟也遭到充公。
内政部执法及管制科秘书育赛米(Nik Yusaimi Yussof)今日在内政部召开记者会表示,上述四人违反《1986年可兰经印刷法令》第6(1)条文。
该条文阐明,任何与《可兰经》有关物品都必须经过内政部的审核才可以在国内销售。
“任何含有1个或以上《可兰经》章节的出版物,若要在大马贩售,在那之前都必须获得内政部认证,需要经过专业审核程序。”
育赛米指出,内政部去年12月在巴生谷展开四次突击行动,发现四个疑似销售可兰经电子挂钟的经销商,而案件目前仍在调查。
涉及电子挂钟源自中国
他提及,四次突击行动中,共扣押3254个电子挂钟,这些挂钟包含30个《可兰经》章节,配备宣礼(Azan)功能,总价值为110万令吉。
他指出,30个《可兰经》章节及宣礼的录音,储存在记忆卡并置于电子挂钟内。
他说明,这些电子挂钟从中国进口,通过社交媒体、网络销售,或置于店铺内贩卖。
他说明,这个措施皆在确保《可兰经》经文纯洁(kesucian),以供民众使用,且防止混淆经文,威胁公共安全和造成社会不安。

未送审出版物会有错误
育赛米点出充公的挂钟存在多个《可兰经》朗诵的技术错误,即反复朗诵、朗诵和含义不完整(《可兰经》朗诵与宣礼混杂在一起)、《可兰经》翻译有误且与大马标准不同。
他解释,任何没有内政部认证含有《可兰经》经文(1章节或以上)的材料,一般容易出现错误,且通过不准确的朗诵和阅读误导公众,偏离经文原意。
他指出,截止至今,包括电子版在内,经内政部审核批准后,马来西亚共有952个《古兰经》版本。
“内政部无限欢迎以任何形式提出《可兰经》审查申请,以获取内政部认证。”
他提醒,任何人若希望出版、印刷、销售或进口含1个或以上《可兰经》章节,都须事先获得内政部执法及管制科批准。
“只有经内政部批准的《可兰经》或含有《可兰经》内容的出版物,才能在大马出版、印刷、销售或进口。”
他指出,任何违法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他也促请民众发现有人出售未经内政部认证的《可兰经》相关物品时,可通过邮件aduanpk@moha.gov.my或拨打热线03-80008000向内政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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