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PADU须受制于个资法,LFL轰拉菲兹不负责任
捍卫自由律师团再度就主要数据库(PADU)而与经济部长拉菲兹杠上,坚持PADU应置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管辖之下。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斥责拉菲兹昨日的回应无知且不负责任,完全无视个资法之必要。
他指出,个资法涵盖披露、安全、保存、可靠等诸多面向,反之个别政府机构或部门的条例乃临时且流于表面,两者无法相提并论。
“拉菲兹必须明白,政府机构的条例并没有这样的保障,从而使得公众的个资可能遭到滥用和误用。”
捍卫自由律师团再度就主要数据库(PADU)而与经济部长拉菲兹杠上,坚持PADU应置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管辖之下。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斥责拉菲兹昨日的回应无知且不负责任,完全无视个资法之必要。
他指出,个资法涵盖披露、安全、保存、可靠等诸多面向,反之个别政府机构或部门的条例乃临时且流于表面,两者无法相提并论。
“拉菲兹必须明白,政府机构的条例并没有这样的保障,从而使得公众的个资可能遭到滥用和误用。”
“事实上,经济部长(拉菲兹)连一个类似条例的例子都拿不出来。”
“难道他是在说《官方机密法令》吗?它完全不适用于这个目的。”
斥拉菲兹言论荒谬
再益玛立指出,世界各国政府所收集的数据皆受到诸如个资法所监管,因此拉菲兹的“政府数据纳入个资法管制不切实际”说法,极其荒谬。
他补充,事实上,只有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政府数据不受个资法所监管。
“这不仅会让马来西亚蒙羞,也影响马来西亚与其它对个资保护有着更严格规定国家的贸易与商业往来。拉菲兹显然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他拒绝将政府数据纳入个资法管制之举不可理喻,且违反全球趋势。”
个资无区别皆应受保护
再益玛立说,拉菲兹声称个资法和公开数据有所区别,显见拉菲兹严重缺乏了解。
他解释,无论资料是为私企或政府所使用或保管,个资及性质和价值是相同的,均须受到同等保护。
昨日,捍卫自由律师团呼吁政府暂停使用PADU,直到修订《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为止,以防当局滥用民众个资或发
拉菲兹昨晚召开记者会回应PADU课题时强调,PADU的数据已受各部门和机构的法规所监管,并希望捍卫自由律师团能够理解《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和公开数据之间的区别,否则只会自爆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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