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警钟】

绿色金融旨在确保金融投资获得实质回报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发展绿色金融,通过引进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概念、可持续农业、废物管理项目和企业等,将协助马来西亚因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保护生态系统。

此外,发展绿色金融也可以刺激相关经济领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确保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景。

总而言之,绿色金融能够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带来双赢局面。

在马来西亚,绿色金融虽为新兴概念,却已有不少银行提供相关服务,例如兴业银行、马来亚银行、大众银行,都推出了绿色金融相关的方案。

而马来西亚政府也在绿色技术融资计划(Green Technology Financing Scheme)1.0、2.0、3.0之后,继续透过绿色技术融资计划4.0支持本地绿色企业的发展,涵盖了能源、制造、运输、建筑、废物管理、水源六项关键产业,可融资总金额高达10亿令吉。

投资者望而却步……

尽管绿色金融能够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带来双赢,且马来西亚政府也愿意为投身绿色金融的企业提供优惠,投身其中的企业却仍相对不成比例。

事缘发展绿色金融往往需涉及到诸多面向,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较为多样和复杂,商业信息也相对不透明,且绩效难以评估,使得投资者更难理解和评估相关产品的风险和回报。此外,由于各项标准尚未明定,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也很难有效地为绿色金融产品定价。 

绿色金融投资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取得回报。这与短期投资即可获得收益的传统金融形成鲜明对比,或令偏好短期投资的投资者们兴致缺缺。加之绿色金融项目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各种环境因素,如气候条件、监管变化、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态度,这无疑给此类长期投资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绿色金融项目大多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以进行基础设施,或也使得投资者望而却步,尤其这类项目往往需要到后期才能实现效益。

绿色金融发展受到一定的窒碍,“先行者劣势”或许也是很重要因素。在绿色金融尚未盛行之际,某家企业投身开拓相关项目,除了吃力不讨好之余,也可能会顾此失彼,将原有的市场份额拱手于其它按照既有方式运营的企业。

明确的法规与标准从缺中

针对投资者的上述疑虑,马来西亚政府仍未端出相关框架,以作战略部署,而这也是绿色技术融资计划4.0收效甚微的可能缘故。

窃以为,可以借鉴英国《2021年英国绿色金融框架》,来制订属于马来西亚自身的绿色金融战略部署,让公众能够更清楚和了解马来西亚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态度,以及发展相关新兴金融概念的规划。

英国政府在《2021年英国绿色金融框架》中,清楚阐明了绿色金融相关的诸多细节:如何透过绿色金融为国家带来资金;如何将资金应用到绿色金融相关投资;如何评估符合资格的投资项目等。

这些正是马来西亚就绿色金融部署上所缺失的部分。 

不仅如此,马来西亚政府也须未雨绸缪,就绿色金融订立各项标准和规范,以避免漂绿(greenwashing)的问题。

所谓“漂绿”,即企业透过将金融产品包装成环保产品,在市场中获取不当竞争优势。这并非我们期望看到的结果。

马来西亚金融机构目前尚未有相关的统一衡量标准和管制方法,或让企业有机会借由相关信息差为自身漂绿,从而取得官方提供的各种借贷和补助,不当得利。

环境保护应当是马来西亚,乃至全球各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元素,而绿色金融在其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再好的构想,没有良好的规划和部署,也终究只会是空中阁楼,是以撰写本文,希望能够点出马来西亚在绿色金融部署上的不足,以及需要防患于未然的可能问题。

且让我们期待,绿色金融在马来西亚,究竟能够迎来光明的前景,抑或只是又一个镜花水月的构想,虚幻而美好,却难以捉摸。


本文是由律师楼RDS Partnership供稿,撰稿人为律师楼税务律师林雪婷(Lim Sheh Ting)、实习律师蔡加翔(Sai Jia Siang)。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