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控方将传召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供证。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向法庭表示,在参考调查官胡维铭的供证后,控方拟传召卢爱璇。

对此,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说,传召卢爱璇是“一件新的事”,并择定明年1月2日续审此案。

法庭今日也聆听控方第47名证人,即国行分析员阿当(Adam Ariff Mohd. Roslan)供证,他负责一马公司案资金流报告。

另一名证人反贪会官员诺艾达(Nur Aida Ariffin)原本也应供证,惟因感染冠病而缺庭。

称卢曾在中国见过刘特佐

胡维铭是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调查官,此前他供证,卢爱璇曾于2019年与在逃商人刘特佐在中国会面。

胡维铭说,过去五年刘特佐逃亡海外时,卢爱璇一直与刘特佐保持联系。他指,今年7月卢爱璇被捕后,他曾盘问卢爱璇,进而得悉上述资讯。

胡维铭在供证时也认同纳吉律师沙菲宜的说法,即卢爱璇是关键证人,其证词能决定纳吉是否有罪。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