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隆芙大道路霸命案今日下判,被告姚伟良误杀罪名成立,刑罚待判。

沙亚南高庭法官茱莉亚(Julia Ibrahim)裁定,控方成功证明现年45岁的姚伟良(Yew Wei Liang,译音)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即疏忽致死罪。

此前,茱莉亚已在7月20日裁定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进入辨方辩护环节。

在今天的判决中,法官指出,被告未能证明死者赛莫哈末丹尼尔(Syed Muhammad Danial Syed Syakir)会威胁他和他的妻子。

“然而,基于所有的证词,法庭认为被告有权保护他的财产免受恶意损坏,即死者用棒球损坏他的汽车,但这并不能足以成为致死对方的理由。”

法官补充,辨方在辩护环节中没有挑战控方证人的证词。

择日宣判刑罚

她择定于12月7日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过后再行宣判刑罚。

此案副检察司为拉惹再祖(Raja Zaizul Faridah Raja Zaharuddin),而被告代表律师是黄朱强。

2019年8月10日,姚伟良开车行经隆芙大道的万宜收费站南下路段附近时,车子遭赛莫哈末丹尼尔从后撞上,导致两人开车在路上相互追逐和挑衅。

两人最后经过万宜新镇入口后,停在快车道上理论,最后更打起来,经旁人劝架,两人纷纷回到自己车上。

但赛莫哈末丹尼尔气愤不过,从车里拿出棒球棍,猛打对方轿车的引擎盖,而在车里的姚伟良慌乱下踩油门,把赛莫哈末丹尼尔撞夹到防撞栏。赛莫哈末丹尼尔送院后死亡。随后,警方逮捕姚伟良夫妇二人,而检方在2019年8月22日提控姚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