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20分更新

国盟主席慕尤丁上个月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但检方大力反对。检方认为,慕尤丁仍在建威案中面对三项洗钱控罪,因此法庭应当继续扣留其护照。

副检察司林伟强(音译,Lim Wai Keong)在宣誓书中提醒,吉隆坡高庭仅仅撤销了慕尤丁在本案中的四项滥权控罪,但被告仍面对三项洗钱控罪。

“申请人(慕尤丁)主张,由于上游控罪(四项滥权控罪)已撤销,《2001年反洗钱、 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的控罪毫无依据。”

“我要强调,这项言论是不负责任且不成熟的,因为相关控罪尚未审判,申请人要求撤销相关控罪的申请也还未聆审和裁决。”

10月21日,慕尤丁入禀申请,要求更改保释候审的条件,以永久取回护照和家人前往伦敦度假,及前往新加坡作身体检查。

称为避免慕尤丁潜逃

林伟强认为,保释候审条件不宜变更,以确保慕尤丁届时现身面对三项洗钱控罪的审讯。

他提醒,慕尤丁有潜逃的可能,而这也是法庭此前列出200万令吉、交出护照为保释条件的缘故。

“我强调,申请人在本案仍在《2001年反洗钱、 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面对三项控罪,因此申请人潜逃的风险仍然存在。”

“因此,不应修改保释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出庭。”

他补充,如有需要,慕尤丁随时可申请暂时取回护照。

法庭将于11月23日聆审这项申请。承审法官为阿祖拉。

检方正上诉无罪裁决

慕尤丁在建威案中,被控犯下四项滥权罪和三项洗钱罪,涉及金额2亿3250万令吉。

不过,法庭随后于8月15日允准其申请,撤销作为上游控罪的四项滥权罪。检方目前正在上诉以推翻这项裁决。

至于三项洗钱罪,慕尤丁已于10月4日入禀申请,争取“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