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游走于中国及马来海域的双国籍华人
【南国筑梦】
近期点开中港台新闻,不时都会出现某某名人政耀拥有双国籍,或是入籍他国的消息。他们持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或澳洲护照,每当个人出现危机时,就会变换身份逃到国外,有者甚至引起国际纠纷。
反观双国籍对于时下马来西亚人而言,似乎是比较遥远的事,殊不知在英殖民时期,作为英国属地的马来半岛,这里曾是中国人持双重国籍的天堂。
无论是今天我们想象中那些剽悍神秘的天地会成员,还是一脸胡须穿着满清官服的上层人士,他们在本地法律上都可能是名英国人!马来西亚历史上有名的拿律战争,部分天地会组织的华人,便是利用英国国籍的身份,影响战争的走向。
海洋贸易型国家的国籍认定
在谈双重国籍之前,先来了解大英帝国概念下的国籍认定。
在东方许多古老的民族国家,大多奉行血统主义的身份认定,民族与国家经常被划上等号——只要我是汉人,我就是大清的子民,只要是大清子民,就必定穿着清装,剃发留辫,“国籍”是写在脸上的。
但对于16世纪便已经频繁对外扩张的英国而言,什么血统才能够当英国人,并不是他们最关注的事。反观,“英国公民”能为国家做什么事,才是他们比较关心的。“英国公民”取决于其手上的身份证明,任何肤色人种都可以是英国臣民。
早在英国封建领主时代,城堡领地居住人口复杂。谁是我的人,除了以自然生育、血统作为判断依据之外,只要住在我的领地,对我效忠的,便是我的人。这样的观念早已经根植于统治者的心中。
到了大航海时代,英国开拓了许多的海外属地,这些贸易型的属地日久之后就会延伸出一些身份上的问题,像是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其他族群通婚,经历多代之后,他们是什么人?一些从敌对国家前来寻求英国保护者(像是法国新教徒),他们是什么人?另外更常见的就是,久居这些英国属地的其他种族,或从其他国家来此世居多代的,他们是否能够算是英国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英国相当早就已经有相关的国籍法(The British Nationality Act)和归化法(The Naturalization Act),允许符合特定资格的属地人民入籍英国。1700年到1900年之间,英国历次增修的国籍法案至少便有16项,其国籍认定标准越来越开放健全,与它的海洋性格一样,相当富有进取心。

从天朝弃民到大英臣民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来到马来半岛之后,槟城(1786年)和新加坡(1819年)相继成为英国殖民地,它的自由精神与较低的关税吸引了许多周边地区的商贾到此定居,这些商贾当然也包含了华人。
当时生活在东南亚各个港市的华人,许多是明清时期中国实施海禁以来,走私出洋的华人。由于朝廷的禁令,海外华人较难返回故土,只能避居南洋,成为“天朝弃民”。经过世代繁衍,这些华人早已呈现在地化面貌。
有趣的是,这些天朝弃民对英政府而言,却是殖民地赖以发展的梁柱。他们以殖民港市为基地,到周边地区做生意,无形中提升了海峡殖民地的贸易地位。
因此,英国政府相当重视这些“弃民”,且乐于将他们视为英国臣民。在此背景下,只要在海峡殖民地自然出生,或是宣誓归化者,便可获承认为英籍民(British Subject)。
目前,就我们历史书籍能读到的著名土生华人,几乎可说都是英藉民,包含槟城的邱天德、辜上达、胡泰兴,新加坡的陈金钟等人。而在1852年由印度大总督(Governor General of India)通过的《1852年印度归化法》(Indian Naturalisation Act 1852/ ACT No. XXX. of 1852)出台之后,所有居住在东印度公司辖下的英国属地外籍人士,都具备资格归化为英籍民。
法令颁布不久,海峡殖民地总督便颁授了一张英籍民归化证,给新加坡潮籍甘蜜大王佘有进。隔年,总督请丘尔其(Church)写信给佘有进表示:
“……it has afforded him to enrol the name of so talented and so highly respectable a Chinese resident of Singapore amongst the naturalised British subjects in the Straits of Malacca.”
“ ……能够将新加坡一位如此有才华且备受尊敬的华人居民的名字列入马六甲海峡的英国入籍公民中,他(按:总督)感到非常满意”

前述,这些英籍民都是纵横马来半岛、荷属东印度群岛、缅甸、暹罗等地的贸易商。他们不仅做贸易,也控制了当地的地方社会。此外,由于这华商与周边土著政权关系良好,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英国与土邦的沟通桥梁。
例如在1884年英国商船Nicero在亚齐岸外搁浅,船上的26名白人船员遭亚齐土王拘禁,槟城参政司(Resident Councillor)麦士威(William Maxwell)便委请长期往来亚齐进行胡椒贸易的邱天保协助斡旋,最终成功让所有船员获释。
由此可见,这些华人都是英殖民政府所需要的有用人民。那么对华人而言,成为大英臣民之后,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成为英籍民有什么好处?
有别于传统中国对于“国民”图像的思维,华人成为英藉民之后,并不见得需要改头换面成为英国绅士。许多英藉民仍然维持固有的中国装束,唯不同的是,持有英籍民身份,宣誓效忠英国君主者,无论什么宗教、种族或肤色,均受到英国法律的保护,其权益等同于英国公民。
因此,对于那些经常往来各个土邦的华人而言,英国护照无疑是非常有利的谋生工具,要说它是护身符,一点也不为过。
根据吴小安的研究,1880年代就已经有许多英籍民在吉打王国活动,他们都受到英国法律的保障。英国政府经常会干预吉打内政,以使英籍民无论是在土地转移、税金或关税减免,以及法律管辖权方面,都享有最惠条件和特权。
此外,槟城秘密会社建德堂二哥邱天保因为参与策动1867年槟城大暴动(Penang Riots)而被当局逮捕并驱逐出境至吉打,最终也因为他是天生的英籍民(natural-born British subject)身份,而被允许返回槟城。
华人的英籍身份不仅能让他们纵横于东南亚各个土著邦国,还能使他们突破清廷的海禁。
1842年清廷开放五口通商之后,昔日海禁政策之下的“叛徒”或“叛徒的后代”终于能够华丽转身,以英籍民的外国人身份,在英国领事裁判权的保护伞下荣归故里。
当然,取得英国籍的华人,不见得全都如一般想象中那样,都是绅士或乖乖牌。英籍民回到其原乡后,有的也引发了一些治安事件,像是走私、敲诈勒索和武装劫掠等。那么有了英国籍之后,华人的中国人或唐山人身份是否会出现矛盾?
英籍民与中国政府的身份归属想象
关于英籍华人如何认定自己的身份归属,可以从他们回到原乡后的行为加以观察。
清廷为了避免这些昔日叛徒回乡扰乱秩序,规定外国人只能在特定范围活动,但对于这些海峡殖民地华人而言,或许出自对法规的不了解,又或是出于返家的渴望,他们在厦门英国领事馆登记之后,并没有乖乖待在特定区内,而是回到故里,有的甚至定居。
此外,马来半岛英籍华人方面,他们过世之后,其墓碑并未因此而有不同的变化,而是仍然使用“皇清”作为墓碑抬头,以及使用皇帝年号作为纪年方式,例如槟城建德堂二哥邱天保。

(资料来源:白伟权摄)
有者甚至还捐购清廷的官衔,因此难以从肉眼看出他们的英籍元素。他们更像是中国人,因此他们脑海中的身份归属,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就中国政府而言,英籍华人的装束无异于一般清国子民,同时也保有许多的中国文化传统,像是拜祖先,因此大多也会将他们视为自己的臣民,而纳入管辖范围之中。
但这种脱离血统主义的国籍认定方式,也令中国官方感到困扰,进而也衍生出中英之间的国际纠纷事件。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1851年的厦门小刀会起义。
新加坡人陈庆真便是因为小刀会起义而被官府擒获。由于他一身中国装扮,因此也被清廷以本国人办理。陈庆真最后被严刑拷打致死,引发了中国人对“英国人”执法过当的争议,最终还需出动香港总督文咸(Samuel George Bonham)出面交涉。
从这些事件可以得知,清廷也不见得能够很好地理解民族与国籍的概念,但也可能打从心底就不接受华人也可以是英国人的事实。
由此可知,19世纪中叶的英籍华人是否有国家意识?或许是程度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能够轻松处理国籍和国族的问题,无论是中国或是英国,对他们而言似乎都不是外国。
英籍华人与第一次拿律战争
海峡殖民地华人对于国籍这件事的运用自如,也展现于第一次拿律战争之上。
自拿律于1848年发现锡矿以来,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希望分一杯羹,但矿区历经分食,社会环境已变得脆弱不堪。义兴、海山两派的矛盾,最终在1861年因为矿场抢水事件爆发。
由于海山阵营与马来封地主关系密切,双方已是同一个利益集团,因而在整个过程中,霹雳马来官方立场偏向海山,甚至刁难义兴矿主。针对义兴矿主的投诉,马来官员大多采取消极性处理,像是无限等待、没收义兴所寄存的锡条、禁止义兴的锡矿出口等。
眼见马来封地主当局偏颇,以及在霹雳孤立无援,义兴阵营领袖们便回到槟城,以英藉民身份向英国申诉他们在霹雳所面临的问题。他们的申诉最终受理,理由在于英国东印度公司和霹雳苏丹曾经在1818年缔结贸易条约(Treaty of the Commercial Alliance between the Honourable 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 and His Majesty The Rajah of Perak),该条约明确表示,霹雳统治者有义务提供及确保英国船只和商民在霹雳的最优惠待遇,因此成为英国出面“护侨”的法律依据。
英国知道,无论是处于弱势的义兴,或是强势的海山,冲突的两造其实都有英国臣民,因此这很明显是想对霹雳当局施展影响力。英国表示,他们不承认槟城的秘密会社,也不打算对其提供协助,但这起事件牵涉到许多槟城英籍民,因此要求霹雳苏丹维持公正。此举并未获得霹雳当局的重视,冲突仍然持续发生。
面对局势失控,英国持续致函霹雳苏丹,表示在霹雳英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要求霹雳苏丹采取行动。苏丹无法控制局面,英国最后派出三艘船舰封锁拿律岸外河口,海山和拿律马来封地主在物资断绝,货物无法出口的情况下,终于停火。苏丹向英国偿付了1万7447元的赔款,该款项实际上是由亲海山的马来封地主支付。第一次拿律战争最终在英国介入之下,宣告结束。
这场冲突中,英国的介入打破了天地会及马来王国自治的传统,细致地呈现了马来王国、海峡殖民地,以及英籍华人的互动过程。
英国确立了对于霹雳王国的影响力,而操作英藉民身份的义兴虽然赢了面子,但输了里子。他们在战后仍然继续在拿律采矿,其对手海山,以及以马来封地主为主导的社会格局并未改变,最终也埋下了第二次拿律战争爆发,义兴全面溃败的种子。
总体而言,19世纪中叶本地的英籍华人或许没有现代化国籍及国家的概念,国籍身份归属是哪个国家,要对谁效忠似乎不太重要。他们更加关注的是,英籍身份能够让他们在游走于各地经商时,获得什么样的保障。
对他们而言,“我是英国人”和“我是中国人”的身份是可以并行的。至于归化时所需要宣誓的效忠誓词,或许也跟华人的多神信仰一样,拜不同的神,念不同的经,华人的思维逻辑真可谓百年来从未改变。
对英国而言,历经各种帮英籍华人“擦屁股”的经验,他们何尝不知道这些英籍华人心中的想法?只是殖民政府也希望藉由华人来壮大殖民地,各取所需而已。
延伸阅读
Blythe, Wilfred (1969). The Impact of Chinese Secret Societies in Malaya: A Historical Stud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ome Office(2017). Historical background information on nationality(Version1.0). London:Home Office.
Neil Khor Jin Keong (2006). Economic Change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Straits Chinese in Nineteenth century Penang. Journal of the Malaysian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79 (2): 59-83.
Png Poh-seng (1969). The Straits Chinese in Singapore: A Case of Local Identity and Socio-Cultural Accommodation.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Singapore Commemorative Issue 1819-1969). 10(1): 95-114.
Siew-Min Sai (2019). Dressing Up Subjecthood: Straits Chinese, the Queue, and Contested Citizenship in Colonial Singapore. The Journal of Imperial and Commonwealth History. 47(3): 446-473.
Song Ong Siang (2016).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The Annotated Edition). Singapore: National Library Board.
Song Ong Siang(1899), Are the Straits Chinese British Subjects?, The Straits Chinese Magazine. 3(10):61-67.
Wong Yee Tuan (2012). Uncovering the Myths of Two 19th-century Hokkien Business Personalities in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Chinese Southern Diaspora Studies. 5 (2011-2012): 146-156.
Wu Xiao An (1997). Chinese-Malay Socio-Economic Networks in The Penang-Kedah-North Sumatra Triangle 1880-1909: A Case-Study Of The Entrepreneur Lim Leng Cheak, Journal of the Malaysian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70(2): 24-48.
白伟权(2016),《国家、产业与地方社会的形构:马来亚拿律地域华人社会的形成与变迁 (1848-1911)》。 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地理学系博士论文。
彭思齐(2009),〈五口通商时期厦门英籍华民管辖权交涉(1843-1860)〉,《政大史粹》,16:31-72。
黄嘉谟(1978),〈英人与厦门小刀会事件〉,《近代史研究所集刊》,7:309-354。
⽩伟权,新⼭⼈,台湾师范⼤学地理学系博⼠,现为新纪元⼤学学院助理教授。关注本⼟历史与文化,著有《柔佛新⼭华⼈社会的变迁与整合:1855-1942》、《赤道线的南洋密码:台湾@马来半岛的跨域文化田野踏查志》。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