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昨日在违抗公务员命令案获判“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他强调,不能拿副首相阿末扎希健思基金案的DNAA判决,用来比较他获得的DNAA裁决。

黄彦铬昨晚发表文告说,这是极为错误的比较。

“在健思基金案,高庭已经裁定控方成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副首相扎希表罪成立。扎希之后多次提呈陈情书,要求检控方撤控,控方才申请在不等同无罪下,撤销阿末扎希所有47项罪名提控。”

“至于我的案件,法庭不曾开审,也不曾裁定我表罪成立。此外,新政府上台后,我方和不曾提呈任何陈情书要求检控方撤控,副检察司苏菲亚(Nurul Sofea Jaysal)也不曾申请DNAA。”

黄彦铬续称,昨天八打灵再也推事庭的裁决,也不会改变他对扎希案DNAA的立场。

“我和公民社会的立场十分坚定,倘若基于政治稳定而让扎希DNAA,便是和魔鬼签订契约,也打击希盟反贪的形象。”

考虑上诉或入禀民事诉讼

黄彦铬重申将与律师讨论,以决定是否上诉昨日的DNAA判决,或者是否采取民事诉讼。

“我尊重法庭的权力及判决,但DNAA并不是最理想的结果。这场官司关乎人民是否有权监督警察执法。我和代表律师早早准备好面对审讯,我不只要在法庭自证清白,我们也要在这场官司获得胜利。”

“我们希望此案成为捍卫人民权利的法律标杆——由法庭宣判人民拍摄警察执法并不违反法律,人民有权确保警方执法公开透明,不得使用暴力。”

“DNAA不代表无罪释放。短期内,检控官可能会重新提控我。对此,我无畏无惧,也已做好一切准备,应对下一场战役。”

2020年11月7日,警方到马来亚大学新青年时任主席叶纹清的家搜查。身为新青年前任主席的黄彦铬则在场用手机拍摄警员的举动,因而遭到警方逮捕。

同年11月13日,黄彦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88条文,即“违抗公务人员命令”罪名。

此案原定昨天开审,但由于控方完全没有证人出席,法庭裁定黄彦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