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已改信基督教的马来妇女丽娜乔,批评指责联邦法院昨日驳回她要求正式受承认为基督教徒的上诉,等于否决了其基本人权。

联邦法院昨日对举国瞩目的丽娜乔(Lina Joy,43岁)穆斯林改信基督教案做出判决,以两票对一票驳回丽娜乔要求删除身份证上回教字眼的上诉。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法鲁兹(左图)宣判说,只有回教法庭才有权力裁决此案。 他指出,国民登记局有权要求先获得回教法庭的证书,来确定上诉人是否已脱离回教。

“简短地说,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就这样信奉或脱离她的宗教......她必须遵守(有关宗教)的规矩。”

失望联邦法院没捍卫基本人权

《星报》今日报道,丽娜乔通过其代表律师说,“我很失望,因为联邦法院无法捍卫,这个人人都拥有、简单却很重要的基本人权”。

丽娜乔所指的是,联邦宪法所赋予的信仰自由和婚嫁自由的权利。

丽娜乔的穆斯林原名是阿兹丽娜再兰尼(Azlina Jailani),她是在1998年改信基督教并嫁给一名基督教徒。然而,1976年民事婚姻法令却禁止她在民事法下,注册其婚姻。

经过数次的申请后,国民登记局终于批准丽娜乔更改名字。不过,尽管她已宣誓是一名基督教徒,但是其大马卡依然注明信仰是回教。

国民登记局已经拒绝她更改宗教信仰的申请,并坚持要丽娜佐获得回教法庭的批准,才能证明已脱离回教。

根据报道,丽娜乔说,“联邦法院所否决的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权利,而是所有马来西亚国民理应享有的基本自由”。

“我希望我的案件,能够为许多人所面对的宪法课题,带来不同的进展。”

《新海峡时报》则引述丽娜乔的话说,她以“非常沉痛”的心情接受联邦法院的判决。

母亲玛宋接获判决时充满喜悦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说,丽娜乔母亲玛宋(Mak Som)对于联邦法院的判决感到欣慰。

玛宋家庭一名发言人拉曼奥玛(S.Rahman Omar)表示,当玛宋接获电话通知关于法院的判决时,她脸上充满了喜悦之色。

“在接到消息后,玛宋表示欣慰和为阿兹丽娜的安危祈祷,并且希望女儿会回到其身旁。”

拉曼奥玛表示,起初玛宋和家人有意前往法院,但是在一些方面的劝阻下,才打消原意以避免不愉快事情发生。

他说,因此数个一直以来给予协助的非政府组织,才派人代表玛宋家庭前往旁听审讯结果。

拉曼表示,阿兹丽娜前晚有传送手机简讯给她姐姐,表示她对这次事情感到抱歉,并愿意接受法庭所做出的任何判决。

“从简讯中看来,阿兹丽娜似乎有信心会打赢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