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功撤掉建威滥权案,国盟主席兼前首相慕尤丁将向法庭申请,撤销针对他的另外3项洗钱控罪。

慕尤丁的辩护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今早告知吉隆坡地庭,他们将提出撤控申请。

郑宝德告诉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辩护团队打算根据《刑事程序法典》,撤销这3项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提出的控罪。

申请更改保释条件

他补充,他们也将申请更改慕尤丁的保释条件,以便其可以领回护照。

阿祖拉随后择定11月29日为本案过堂。

8月15日,吉隆坡高庭批准慕尤丁的申请,而撤销他在建威计划案的4项滥用职权控罪。

然而,检方已上诉至上诉庭,要求推翻有关无罪判决。

慕尤丁在3月10日被控4项贪污滥权和2项洗钱罪,接着在3月13日再被加控一项洗钱罪。

在四项滥权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身份,收取3家公司和一个人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23(1) 条文。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 Nepturis及Mamfor公司,而控状中提及的个人则是阿兹曼(Azman Yusoff)。


延伸阅读:三家公司及一人卷入慕尤丁贪腐案,他们是谁?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最高20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而在3项洗钱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1年2月25日及2022年7月8日,收取Bukhary Equity公司的1亿2000万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 87(1) 条文同读。

这1亿2000万令吉乃是四项滥权控罪中,所提及2亿3250万令吉的一部份。慕尤丁涉嫌将这笔钱汇入土著团结党的账户,进而抵触洗钱法令。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监禁15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或者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