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青年团将于马来西亚日在吉隆坡发动集会,全国副总警长阿育汉表示,任何集会都需遵守法律,包括在集会前提出申请。

《马新社》报道,阿育汉说,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在集会前5天,主办方需提出申请。

“第二,主办方还需取得场地拥有者批准。据我了解,有个集会将在Sogo购物中心范围举行,所以他们(主办方)需取得吉隆坡市政厅和Sogo购物中心的许可。”

“而申请必须在集会前5天提交,因此根据计算,今天是最后一天(提交申请)。”

“第三,当地社区必须不反对,所以也许摊贩或Sogo需在48小时内提出反对意见。”

若没申请警方依法行事

阿育汉今日出席一场活动后受询时表示,若主办方没完成申请程序,警方将根据法律行事。

另外,阿育汉表示,在埔莱和新邦二南双补选期间,警方接获140份投报。

他说,其中4份投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和第505(b)条文以及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8(1)条文调查。

“其中两份由武吉阿曼分类罪案调查组(USJT)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以及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开档调查。”

昨天,国盟青年团长阿末法德里推介“拯救马来西亚运动”,而首炮活动是本周六(9月16日)在吉隆坡Sogo购物中心集会,抗议总检察署停控销副首相阿末扎希。

《星报》引述吉隆坡总警长阿劳丁(Allaudeen Abdul Majid)指,截至今午,警方尚未接到国盟提交关于相关集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