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注册局把统民党署理主席阿美拉列入黑名单,禁止她在任何社团担任任何职位。为此,阿美拉已经入禀法庭,挑战社团局这项决定。

若阿美拉无法推翻这项决定,她不仅将无法出任非政府组织的职位,同时也无法出任政党,包括统民党的职位。

阿美拉(Amira Aisya Abdul Aziz)也是柔佛优景镇州议员。她是于近两个月前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起诉讼。

根据入禀书,阿美拉是在社团局4月18日发给她的电邮中,得知自己遭列入黑名单。

攸关另一组织注销事件

她说,社团局基于其名字在黑名单内,而拒绝让她和其他社运分子申请注册她将出任主席的马来西亚女性影响力协会(PIWM)。

她认为,这攸关她之前担任非政府组织独立经济协会(Persatuan Ekonomi Merdeka)秘书时所发生的破产事件。

她解释,去年10月19日,雪州破产局致函通知,社团局已注销独立经济协会,并要求她及其他委员呈交有关协会的文件等。

她说,虽然当时她不同意社团局注销独立经济协会,但她和其他委员已配合雪州破产局,并且由于财务、物流和其他原因,未向社团局提出上诉。

“虽然有这件独立经济协会事情,但我相信,社团局并没权力把我列入黑名单,或禁止我在其他组织担任职位。”

抨社团局做法违宪

对于社团局把她列入黑名单,阿美拉感到震惊,并批评这违反《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的结社基本权利。

她说,通过网上输入身份证号码也显示,其名字已在黑名单中,并且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从去年10月28日起生效。

“这对我非常不利,因为我是统民党党员,且在统民党旗帜下当选为柔佛(优景镇)州议员。这(黑名单)将阻碍我在统民党中竞逐任何职位。”

“这也会影响我成立任何新组织,为我感兴趣的课题斗争,例如妇女权益、教育、环境等等,这些课题我向来参与其中。”

她强调,社团局没有任何条文授权该局把任何人列入黑名单。

“在遭列入黑名单前,我也遭剥夺发表意见的权利。”

法庭914管理案件

另外,统民党中委和律师林伟捷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确认,高庭已于8月17日批准审理她的诉讼。

根据林伟捷,社团局是由总检察署代表,并未提出反对,而法庭将于9月14日管理案件。

“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社团局已设立一个黑名单数据库,我们认为社团局在(社团)法令下无权这么做。”

他指,此案将让法庭审查,社团局是否已超越社团法令所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