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特约】

团结政府成立以后,首相安华曾多次挑起住房议题,议题在国会备受关注。

住房政策远不仅在于让购买房屋的个人或家户受惠。好的住房政策,能够有助改善贫富悬殊,彰显经济正义。

拥有可负担且宜居的住房与否,对个人和家户有着诸多层面的影响。

宜居的住房,能够让家户时刻在其中共享天伦,拉近彼此的距离;宜居的住房,能够让孩子拥有安稳、舒适的学习环境,有助促进社会流动;宜居的住房,能够减缓游荡文化,住户无需引居住环境不佳,而到环境相对好的地方消磨时光。

购得房屋,成年人也无需担忧未来身体老化、退休后收入减少而难以租到房子。

社会住屋政策成效成疑

根据《国家房屋蓝图》(Dasar Perumahan Negara),可负担房屋(affordable housing)的价格上限为30万令吉(国库控股智库则把价格上限定为40万令吉);房价10万令吉以下房屋,则被称为社会住屋(social housing),其中项目有“人民组屋”(Project Perumahan Rakyat)和三房两厅的“人民亲善房屋”(Rumah Mesra Rakyat)。我们大可将社会住屋理解为可负担房屋的一个子集(subset)。

房价30万令吉至50万令吉的房屋,则属于中高档房屋;50万令吉以上的,皆归类为高档房屋。

今年3月,地政部将“人民亲善房屋”的申请门槛,从家户收入3000令吉降低至5000令吉,让更多人符合购买资格。

“人民亲善房屋”旨在协助拥有土地的个人或家户兴建房屋。西马、西马岛屿、东马的申请受理者,需分别自行支付7万5000令吉、8万5000令吉、7万5000令吉起的建筑费,而联邦政府则将津贴2万令吉。

如此一来,同为社会住屋的“人民组屋”,其申请门槛是否也应从既有的3000令吉,降低至5000令吉,以让更多人能够受惠?

若是如此,无论是“人民亲善房屋”,抑或“人民组屋”,在申请人数增加的情况下,势必会压缩到真正需要相关援助群体的申请效率,乃至获得援助的机会。

此外,社会住屋是以家户收入作为申请门槛,而不考虑相关家户的人口数量,恐怕也会使得相关援助无法精准投放给更需要的人——月收入3000令吉的单身人士,以及月收入5000令吉的七口之家,显然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更适宜的审核机制,以确保这些政府资源精准输送给真正有需要的群体。

需求导向的政策困境

联邦政府对买房者的协助,涵盖各个层面。

举例而言,10%买房头期方面, 联邦政府透过政府机构或发展金融机构,为贷款担保,让买房者获得100%至110%的贷款;以另一笔巨额开销印花税而言,每年财政预算案往往都会提供不同程度的协助,如2023年修订版财案免除了购买低于50万令吉房屋首购族的印花税,让首购族省下了好几千令吉。

即便如此,根据国家房地产信息中心(NAPIC)2022年第3季度统计,房价30万令吉以下未售房屋占23.8%(7040间),50万令吉以下(含30万令吉以下)未售房屋占53.3%(1万5742间)。

尽管仍有大量完工房屋卖不出,发展商仍尝试推出新的房屋计划。在此期间新推介的房屋里,有48.3%(3966间)为30万令吉以下房屋,20.4%(1679间)为介于30万令吉和50万令吉的房屋。

若以购买30万令吉房屋为例,为期35年的贷款,以4.35%的利息计算,每月贷款额为1392令吉。这对于许多家户而言,都是非常沉重的负担。除非薪资成长超过屋价成长,否则完工房屋卖不出的情况将持续下去,甚至会愈发严重。

需求导向的政策确实能夠减缓首购族的买房负担,但面对长期且沉重的贷款额,以及因房贷而失去的机会成本,恐怕效益不彰。联邦政府也应从供给层面下手,解决诸如规划效率(planning efficiency)和成本效益(cost efficiency)等问题。

缺乏严谨的规划和分析

国家银行2017年的调查指出,光是联邦政府层面,涉及社会住屋和可负担房屋的机构就一度多达12个,分别是:

1. 首相署
2. 一马公务员房屋(PPA1M)
3. 联邦直辖区部(今已重组到首相署底下,为联邦直辖区局)
4. 地方政府发展部
5. 槟城土著参与协调小组(BPPBPP)
6. 城乡发展部
7. 槟州区域发展机构(PERDA)
8. 武装部队基金局
9. 国家房屋公司(SPNB)
10. 农业及粮食安全部
11. 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
12. 联邦土地发展局

这些机构的运作可谓分裂且随机。各机构各自为政,为各自面向群体提供买房援助:农业部对农民、武装部队基金局对于军人、联邦土地发展局对垦殖民等等。

与此同时,州政府也推动属于自身的可负担房屋项目,同样与联邦机构缺乏协调。

缺乏统一的协调单位,也造成了申请者无法仅透过单一窗口,就适配到可负担房屋项目。

作者认为,联邦政府可以设立单一申请窗口,让申请者只需透过特定网站进行申请,而无需浏览不同政府网站,以了解不同的政府项目。此外,相关网站也应设有筛选功能,让申请者可以了解符合自身资格的所有房屋项目和讯息。

此外,我们也缺乏统整相关数据资料库,以作供给面的规划。房屋相关数据如家户分布(household compostion)及其经济状况,目前分散在三个资料库,即统计局的家庭收入民调(Houshold Income Survey)、国家房地产信息中心(NAPIC)和地发部的e-Pemaju。

安华此前宣布,已成立内阁委员会以探讨统一相关部门,并将之交由两名首相署副部长负责。这是逐步整合的开端,期望未来能够减少不相关部门涉及房屋事务,房屋相关事务趋向集中规划包括共同采购、统一化建筑设计等等。

提升成本、劳动效益

此外,联邦政府也有必要提升建筑业的成本和劳动效益。

房地产商公会(Redha)民调显示,经商成本平均上涨率从2017年的8%增加至2021年的18%。建筑材料的上涨包括铝(55%)、木材(52%)、钢铁(38%)、水泥(19%)、泥沙(18%)、混凝土(16%)。

不过,地政部已宣布,与水泥业者合作,将为房价30万令吉以下房屋节约最高5000令吉的成本。这或许是降低房价,尤其可负担房屋房价的可行发展方向。

长远之际,联邦政府也有必要提升建筑业的劳动效益(labour productivity)。透过加强使用科技,如工业化建筑系统(IBS),有助于提升建筑业的劳动效益,虽然马来西亚的工业化建筑系统使用率,从2015年的14%提升至2019年的35%,但在可负担房屋的建筑上,仍属于初步阶段。

侧重住房宜居面向

联邦政府也应更注重可负担房屋的宜居性。

政府旗下的新建可负担房屋,须经过宜居检测,如风洞测试、太阳路径分析、热舒适性分析、绿色建筑指标。至于既有的可负担房屋,也应进行相同的检测,并按照迫切程度,优先拨款提升相关房屋的宜居性。

联邦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之间,也需要相互协调、合作,以确保可负担房屋周遭的生活机能便利、公共交通方便。

租屋法令的必要

除了上述可负担房屋相关的建议,联邦政府也应将租屋法令纳入其住屋政策中,规范屋主和租客的权力/权益和责任、平衡两者的不对等地位、建立争议处理机制。

即便既有法律足以应对租屋方面的问题,昂贵的司法程序和不对等的权力,仍将租客拒于维权道路的门外。据地政部调查,相关法律费用介于3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法律援助局和律师公会等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提供租约问题的司法财务援助。

现实生活中,若屋主未实现租房合约,租客仍会尽量避免启动司法程序,反之是与屋主协商,不果后也只能妥协或搬走。

租屋法令中,可以规定由政府作为租客与屋主的中介,以平衡两者的谈判地位;建立仲裁庭,供双方以较低的司法成本解决争端;规定和统一租屋合约内的重要条款,以规范两者的权力/权益和责任。


陈明忠,马来亚大学经济系毕业。群议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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