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尼古丁液体从毒药清单移除,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担心,此举形同打开监管缺口。

俞利文也是行动党社青团团长。他今天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表示,卫生部把尼古丁液体从《1952年毒药法令》删除是一种退步。

俞利文指出,政府目前并没有适当机制来规范电子烟,因此把尼古丁液体从毒药清单移除的做法不周全。

“理想情况是,从《1952年毒药法令》移除尼古丁液体之前,要有一个相应的法令来监管电子烟和烟草产品,而这项法令必须比现有的《1983年食品法令》来得全面。”

“电子烟产业在我们的社会蓬勃发展,因此规范和控制它是很重要的。”

立新法应听各方意见

针对卫生部长扎丽哈承诺在下次国会会议提呈管制电子烟的新法令,俞利文欢迎这个决定,但他呼吁政府积极与各层面政策决策者、利益相关者沟通。

“这是为了确保所有人都参与决策。虽然监管与收取税收很重要,但公共卫生不应该排在第二位。那应该是首要考量。”

俞利文也呼吁卫生部在提呈新法案之前,先鼓励电子烟业者自我规范。

“我们不能忽略人们,尤其是孩童,以致他们成瘾。”

“这是让电子烟业者扮演好自身角色和承担责任的机会。”

没有法令规范电子烟

目前,国内只有《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这项条例由卫生部长援引 《1983年食品法令》颁布,但仅涵盖一般香烟与其他烟草商品。

2020年9月,时任卫生部长阿汉巴巴表明,任何含有尼古丁的仪器受到《1952年毒药法令》以及《1952年药品销售法》的规范。换言之,任何含尼古丁物品只能由合格的药剂师,或有登记的医药人员来处理,以作医疗目的。

医疗网站《蓝码》(CodeBlue)上周五报道,扎丽哈将电子烟或电子汽化装置使用的尼古丁液体和凝胶从《1952年毒药法令》第一附表的毒药清单中删除。

《蓝码》也引述消息报道,大马毒药委员会一致反对从毒药清单移除这两种电子烟制剂的决定。

据报道,消息人士称毒药委员会成员在不到24小时内被召集在上周三开会(消息人士形容这种情况很不寻常),他们最终在会议上以声浪反对这项建议。

不理毒药委员会反对?

尽管毒药委员会已经反对,首相安华仍然在同一天宪报通过这个决定,这项修订在隔天(3月31日)开始生效。

面对外界的质疑与批评,扎丽哈承诺卫生部在5月向国会提呈吸烟产品管制新法案,特别是加强对含尼古丁的电子烟的管制。

扎丽哈解释,政府将这两种电子烟制剂从毒药清单删除,旨在为首相兼财长安华提呈2023年财政预算案的决定铺路,即用于电子烟的尼古丁液体或凝胶征收国产税。

扎丽哈也说,卫生部将通过禁烟世代计划(GEGAR)加强宣导吸烟包括电子烟危害的醒觉运动,并与教育部、高教部、大学生志愿者基金会、大马青年理事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在校园推行反吸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