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35分更新

联邦法院在4比1票数下,驳回前首相纳吉针对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纳吉也因此穷尽了所有司法上诉渠道。

这意味着纳吉必须回到狱中服刑,除非他获得特赦。

驳回纳吉司法检讨申请的四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 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与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

持有异议的是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

仅检视是否审讯不公

王南吉今早代表联邦法院五司宣读判词时说明,联邦法院五司并不把这次司法检讨视为一般上诉来处理,他们只是着重在检视其他问题,例如纳吉是否面对不公审讯等事项。

法官王南吉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审讯是否展延,全看法官的决定。

他指出,当时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让纳吉的时任辩护律师郑宝德口头陈词,但郑宝德却拒绝了,因此并没有侵害纳吉的公平审讯权。

此外,王南吉表示,东姑麦文当时驳回退审申请的做法正确。

王南吉裁定,纳吉的厄运乃咎由自取。

称纳吉法律权益受损

持异议裁决的阿都拉曼则表示,由于认为纳吉未获得公平审判,自己更倾向批准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撤销SRC案的此前判决和判刑。

他认为,联邦法院在此前上诉中,仅仅听取了控方的陈述,却未听取辩方的说法。

他指出,尽管郑宝德在申请展延审讯遭拒后拒绝口头陈词,但联邦法院当时并未询问纳吉是否有意陈词。

他表示,这已违反纳吉的法律权益。

此外,阿都拉曼也认为,辩方当时申请展延审讯,并非出于恶意,因为纳吉当时的律师团队,是在庭审前不久才加入,而本案有着大量的文件需要处理。

他表示,联邦法庭当时并未考虑到,拒绝展延审讯会否导致司法不公。

不满延审申请遭拒

联邦法院五司已在上个月为期6天的审讯中,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 

纳吉在司法检讨申请中声称,法官纳兹兰此前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而该银行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以及贷款予一马公司。他因此质疑,纳兹兰在审案时存有利益冲突。

此外,纳吉质疑东姑麦文有“利益冲突”,因为其丈夫2018年5月曾在面子书发表敌视言论。

纳吉也认为,联邦法院当初驳回其代表郑宝德申请展延审讯的要求违宪,且抵触联邦宪法第5条款。

辩方也质疑,东姑麦文不让郑宝德退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