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中央宣传局针对行动党在马接补选投票日,向直望警局报案,投报有人给钱贿赂选民的事件,指责行动党刻意制造贿选疑云,侮辱支持国阵的马接选民。

该局在一份文告中指出,行动党在大选或补选中,都会使用各种栽赃嫁祸的手段和小动作,去打击对手,争取选票。

马华指凭一帧照片就自由心证

“但是在这个只有该党与国阵一对一对垒的马接补选中,在没有确凿证据之下,只凭一帧有约10名不同种族男女站在一间屋子外面的照片,运用自由心证,制造贿选疑云,向警报案,要求警方调查,然后召开记者会,大事渲染,明显的是暗示国阵用钱收买选票,藉此贬低国阵的形象,以便在最后一分钟争取不满贿选行为选民的同情票。”

马华中央宣传局文告认为,这种栽赃嫁祸的手段和小动作,不但对国阵不公,而且是公然侮辱5千5百33名投票支持国阵候选人的马接选民的行为。

“因为,正如行动党在补选宣传集会上所指出的,投票是绝对秘密的,选民领取的选票,没有编号或记号,没有人可以知道选民的票投给谁。

即使贿赂也不能确保票投国阵

马华中央宣传局强调,既然如此,国阵即使用钱贿赂不满它的选民,也不能保他们会把票给国阵,又怎可能傻到用钱去贿赂他们?至于满意国阵的政绩和表现,支持国阵的选民,他们自然会把票给国阵候选人,国阵又何须用钱去贿赂他们?

因此,文告强烈指责行动党已严重侮辱支持国阵的马接选民,必须公开向马接选民道歉。

行动党声称录下派钱的情况

行动党昨日声称马接补选出现贿选行为,并录下派钱的情况。行动党直辖区区部副主席陈倡翰揭露,他获悉国阵成员在距离直望投票站,即直望淡小约1公里的空屋派钱,住在附近的选民每人可得100令吉,住较远者则得200令吉。有关空置屋子的隔壁,是一间挂着“柔佛屋子”(Rumah Johor)的房子,相信是被用来让巫统柔佛党员住宿的地点。

当他与其他反对党的党员赶到现场时,就拍摄及录下现场情况,发觉当时共有大约70人在该间空屋前排队,惟他们却遭国阵成员在屋子篱笆内以手势向他们挑衅。而屋内人士在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到场后就离开,只留下一批据说在等待领钱的选民。

行动党党员也曾经遇到一对情侣,有关的情侣透露可以获得高达3位数的金钱,至于外埠返乡投票者则可以获得200令吉。另一名也在空屋前排队的女子则告诉说,她和丈夫每个人收到100令吉。

林冠英促请警方和选举委员会彻查此贿选事件。他指出,在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十(贿赂)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罚款最少1000令吉,不超过5000令吉,或是两者兼施。林冠英的政治秘书黄伟益已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