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强调,警队必须立即落实警员配备随身摄像机的政策。

赛夫丁昨晚与媒体交流时指出,就此事而言,没有妥协。

“我的指示很简单,必须在采购透明的原则下尽快实施,没有妥协。”

不过,赛夫丁补充,警方仍在确定采用哪一款随身摄像机及其规格。

赛夫丁指出,警方使用随身摄像机也有好处,如方便警方收集证据。

“此外,还可以提高警队的诚信,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正受设备(随身摄像机)的监视。”

拨款三千万采购

赛夫丁已在去年12月宣布政府批准拨出3000万令吉,以加速为警察采购随身摄像机。

赛夫丁昨晚指出,并不存在拨款问题。

“拨款已经准备好了。采购部门正在敲定其规格,一旦完成后,警方将开始使用设备。”

“我相信它将进一步提高警队的效率。”

赛夫丁是回应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建议。

回应林立迎建议

1月28日,警方取缔槟城乔治市一场硬核音乐会,并共逮捕四人,其中三人是因为在警方取缔时拍照,而被带到警局问话。

根据举办音乐会的唱片行Ruas Store负责人赛益菲特里(Shaik Fitri),警方告诉三人,不能拍摄警方取缔,并要求他们删除照片。三人留在警局大约一小时后获释。

对此,林立迎在1月31日质问,何时要落实警员佩戴随身摄像机的计划。

林立迎认为,如果警方不允许公众拍摄,但又要确保执法时毫无不可告人之处,最好的方法是在执勤的警察身上佩戴随身摄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