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从2020年至今年1月23日期间,当局总共调查444宗涉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的案件。

数码通讯部长法米法兹在国会书面答复中说明,当局已把其中38宗案件提控上庭。

“在38宗案件当中,31宗已经结案,罚款金额共达28万4000令吉。”

“另外7宗还在审讯过程。”

根据法米,在444宗案件中,面子书案件最多,占158宗;接着是WhatsApp(121宗)、推特(36宗)和TikTok(23宗)。

法米发兹是在回复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旺赛夫的提问。

旺赛夫的问题是,不同平台的社媒账号受查的数量和原因。

通讯委会另查45案件

另一方面,法米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两宗案件,罚款总额1万令吉。

他说,另有43宗案件则发出警告通知。

若有人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冒犯和骚扰他人,则可视为触犯通讯法令第233条文。

一旦罪成,罪成者将获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