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18分更新

联邦法院驳回律师凯鲁阿占的上诉准令申请,而撤销其挑战首相安华获全面特赦的诉讼。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三司今天一致驳回,凯鲁阿占(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的上诉准令申请。

另两名法官分别是娜丽妮(P Nallini)和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

联邦法院今早在线上聆听诉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后,东姑麦文简略宣判说,上诉庭已确认特赦局于2018年合法成立。

她也点出,国家元首的特赦权不能带上法庭挑战,故不能打破既定先例。

“我们认为此事已论文学术问题。(本法院)驳回(上诉准令申请)但不谕令支付堂费。”

随着今天的判决,联邦法院不会再择定日期聆审案件。

凯鲁阿占的律师是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安华代表律师是里拉(J Leela ),代表特赦局的则是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Suzana Atan)。

指特赦涉多项违宪行动

联邦法院在2015年2月10日维持上诉庭宣判安华鸡奸其前私人助理赛夫罪名成立,以及坐牢5年的裁决。不过,安华在第14届大选后获特赦。

凯鲁阿占在2020年2月26日入禀诉讼,分别将特赦局和安华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他声称,在2018年5月9日第14届全国大选后,当局为确保正在监狱服刑的安华获特赦,而采取多项违宪的行动。

他说,安华所享有的全面特赦违反联邦宪法第42(4)和(5)条款,因为元首的特赦权力应该是基于特赦局的劝告行事,他质疑,在第14届大选新政府上台后,特赦局还未正式成立。

2020年9月21日,高庭驳回安华和特赦局的撤诉申请,理由是作为一名公众和有律师资格的凯鲁阿占具兴讼的法律地位。

但是,上诉庭去年批准安华和特赦局的上诉,撤销凯鲁阿占挑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