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向联合国请愿,要求大马政府释放自己或重审SRC案,但多名法律专家认为,纳吉势必徒劳而返,因为联合国无权迫使大马法庭释放他。

资深律师哈聂夫向《当今大马》点出,国际组织必须遵守不干涉任何主权国家事务的政策。

“马来西亚法庭是独立的,不受到任何国际组织的决定、看法或意见左右。”

“否则,这些国际组织就会违反不干预政策,侵犯主权国家的自由。”

资深律师乔伊(Joy W Appukuttan)同样表示,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UNWGAD)只提供不具约束力的意见,鼓励成员国效仿跟进而已。

“纳吉投诉其律师团队在联邦法院所面对的待遇,但他已经就此向联邦法院申请审核了。”

“既然他已在马来西亚行使法律权利,那么他现在又去寻求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的干预并不恰当,因为这个小组主要是调查那些‘剥夺自由’的案件,而纳吉案件其实还在等着开审。”

应该把握最后翻案机会

同时,宪法专家兼律师尼占(Nizam Bashir)指出,纳吉欲通过联合国翻案的机率不大。

他认为,既然大马法庭已经依法有了最终裁决,则联合国不会再去审查这类的请愿书。

他直言,纳吉没必要浪费时间向联合国申诉,因为他仍有最后一次通过联邦法院翻案的机会。

获充裕的自我辩护机会

另一名资深律师赛依斯干达(Syed Iskandar Syed Jaafar)也持相同意见,认为纳吉向联合国请愿并不会成功,因为纳吉早在2018年被控时就得到非常充裕的自我辩护机会。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昨日透露,他们向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UNWGAD)提呈请愿书,寻求这个由国际司法专家组成的五人小组,裁定大马联邦法院驳回SRC上诉案是“不公正、有缺陷和侵犯其基本人权和宪赋权利”的做法。

他控诉,联邦法院当时没有通过暂缓审讯,让纳吉代表律师拥有充裕的时间来准备上诉陈词,包括阅读此前律师所准备的数万页陈词。

“简言之,纳吉没有机会在联邦法院为自己辩护,就被送入监狱。”

小组曾批评安华肛交案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隶属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根据官网,这个工作小组在接获申诉后,将调查投报案件是否涉及任意剥夺自由,或不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和相关国家签署国际法律文件的规定。

他们可以实地考察涉案国家,然后向人权理事会提呈年度报告,内含调查结果、结论与建议。

官网显示,五人小组当中的马来西亚籍成员,是律师普里亚高普兰(Priya Gopalan),于2021年任命,专业领域为国际刑法、人权法和性别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首相安华曾在2015年2月10被判肛交罪成,入狱5年。同年9月15日,上述工作小组宣布,大马当局非法逮捕安华,并呼吁大马当局立即释放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