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校太阳能电供案上诉申请原定6月22日和23日审理,上诉庭改成7月进行。

由于辩方需要更多审讯天数,上诉庭因此重新安排审讯日期,改为7月11日至14日,为期4天。

罗斯玛首席代表律师阿克贝丁(Akberdin Abdul Kader)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证实此事。

他说,上诉庭今日较早前进行案件管理时,重新安排审讯的日期。

“7月11日至14日是新的上诉聆审日期,较早前择定的6月22日和23日则腾空。”

“这是因为我们(辩方)需要更多日期来处理三宗(与砂校电供案有关的)上诉。”

“所以,法庭在7月安排四天来聆审。”

7月4日案件管理

控方代表副检察司傅益廷(Poh Yih Tinn)也向《当今大马》确认此事。

他说,上诉庭谕令控辩双方在6月9日之前提呈书面陈词,并在7月4日前回复陈词。

“7月4日会进行最后的案件管理。”

去年12月19日,上诉庭择定6月22和23日聆审砂校电供弊案的上诉申请,同时也会在同一天聆审要求承审法官退审的上诉申请。

现年70岁的罗斯玛于10月13日提出上诉,并提呈127个理据,包括指控法官莫哈末再尼对她的所有判决偏颇,且没有基于正确的判断。

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决罗斯玛在总额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郊区学校供电弊案3项贪污控罪罪成,监禁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监禁30年代替。

但高庭允许罗斯玛延迟执行判决,直到上诉庭的上诉申请有结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