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昨签署协议,确保党内所有国会议员投票支持信任动议与政府财案。惟前首相署副部长(法律事务)玛丝批评,该协议条文“非法、违宪、危险且不可执行”。

她更称,该协议条文恐吓和胁迫国会议员根据党立场投票,犹如“新形式独裁”,根本无异于朝鲜或中国的制度。

玛丝(Mas Ermieyati Samsudin)也是土著团结党马日丹那国会议员。玛丝今日发文告,炮轰执政集团合作协议的第四条款(Clause 4),指控首相安华行使“独裁手段”,以换取国会议员在议会里的支持。

根据执政集团的合作协议,若有任何国会议员未如协议所承诺般支持政府,将等同抵触反跳槽法,议席将须悬空。

协议提到,若有国会议员未能或因疏忽而没有投票支持政府,等同涉事国会议员违反党规范的责任。

协议规定,涉事国会议员将须在联邦宪法49A(1)条文,即反跳槽法下悬空议席。

玛丝驳称,国会议员在议会里的投票方式,并不会抵触联邦宪法第49A的反跳槽条款。

“联邦宪法第49A条文里根本没有这项规定,而仅适用在一名国会议员辞职或失去党籍之后的情况。”

她续称,负责研究反跳槽法案修宪案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于今年7月18日的报告同样说明,没有按照党指示投票的国会议员并不会在联邦宪法第49A条文下失去议席。

因此,她批评,如此做法会损害议会民主,但安华与其他政党领袖选择性忽视法律规定,以恐吓胁迫的方式逼使国会议员服从党的指令。

“我们支持所有确保政府稳定的举措,但不应该违反宪法与法律。”

“这个协议是非法、违宪、违宪和不可执行的。”

不符合大马民主制

玛丝表示,安华与其他执政党深知无法单靠反跳槽法令确保国会议员会在12月19日投票支持对首相的信任动议,所以才出此恐吓手段来威胁国会议员。

“这份合作协议对执政党国会议员的威胁与恐吓,是独裁统治的前奏。这种新形式的独裁,是马来西亚政治和议会历史上前所未见的。”

“强迫国会议员根据党领袖指示投票,就如同朝鲜或中国制度。这根本不属于我们的民主制度。”

“安华、希盟与国阵精心策划的合作协议将在历史上遭受骂名,因为它企图颠覆议会民主和宪法的基本架构。”

玛丝呼吁所有执政党国会议员勿受到这份“非法协议”影响,而是应该根据良知及对国家人民有利的原则来投票。

安华将在来临周一(19日)举行的国会会议提呈信任动议,以证明自己掌握多数支持。

他之前宣称已取得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掌握三分二绝对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