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08分更新

掌管法律及制度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宣布,将设立特别小组研究,并向内阁提呈制度改革清单。

“我们有意近期设立一个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制度改革特别小组,以进行跨界研究,并向内阁提呈一份制度改革清单。”

“为了尽可能扩大这个特别小组的接触面,特别小组将会与公民团体和公众接洽,后者可透过特别小组直接向我们提交他们的建议。”

“我们希望公民团体和公众能够参与(到制度改革中)。”

建议成立法律委员会

阿莎丽娜(上图)表示,现任政府也将延续前任政府此前的改革。

“我们将会延续前任政府的努力,致力废除强制死刑,并以适当的替代刑法取而代之。”

“同样的,我们也将建议内阁,在马来西亚设立自己的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sion)”

“独立于总检察署的法律委员会,将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人才,不仅仅是法律界内,还有社会学家、科学家、商界,以提呈必要的改革建议。”

阿莎丽娜今日出席吉隆坡人权日论坛。她在随后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设立法律委员会一事仍需内阁批准。

向内阁提女性国籍传承权

另一方面,她表示,会在内阁提出海外产子的大马籍母亲国籍传承权课题。

“是,我将针对此准备一份内阁报告。”

“我已经跟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谈过,他非常认同。我们会继续讨论,在修改法律之前,内政部须采取步骤来回应这个课题。”

“我们需修订联邦宪法。我们得到内阁寻求支持,以便放眼在下次(国会)会议(提呈修宪)。”

现行《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中,有两项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生者,若父亲在其出生时为公民,可依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但不包括母亲。

去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端出标杆裁决,宣判本籍女子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籍男子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依法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然而,上诉庭于今年8月5日,批准由政府、内政部长及国家登记局总监三方所提出的上诉,推翻上述判决。8月27日,原诉方“家庭前沿”及6名母亲正式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以推翻上诉庭裁决。

童婚课题交妇女部处理

至于童婚课题,阿莎丽娜表示,有关课题是属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管辖。

“我不能评论。我觉得你需等负责妇女事务的部长(来回答)。除非被要求,否则我最好别越权。”

去年12月,时任(宗教事务)首相署部长依德利斯阿末表示,伊斯兰发展局(JAKIM)于9月22日的会议上参考了各州当局的意见后,决定不会修法调高穆斯林女性最低结婚年龄至18岁。

在希盟执政时期,时任妇女部长旺阿兹莎2019年11月19日发布国会答复披露,全国有5个州属表明愿意修法禁止童婚,即槟州、沙巴、柔佛、马六甲以及霹雳。

另外,7个州属则不愿意配合,即砂拉越、彭亨、登嘉楼、玻璃市、森美兰、吉打以及吉兰丹。

隔年一月,旺阿兹莎宣布拟定国家未成年结婚应对策略计划,当中7项目标、17项策略及58项计划及行动,以在今年至2025年,应对未成年结婚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