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届大选:若没阵营赢过半议席会怎样?
【今分析】 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第15届大选或许是马来西亚历届选举中,成绩最难以预测的一次。
这也有可能是马来西亚第一次经历悬峙国会,意味着没有任何阵营赢得过半议席。
若真的出现悬峙国会,会发生什么事?《当今大马》为你梳理。
什么是悬峙国会?

首先须了解,在马来西亚,组建政府是首相的职责。
国家元首将委任,他认为获得最多支持的国会议员,出任首相一职。
当没有任何政党或联盟赢得多数议席,就会出现悬峙国会。
这代表没有任何国会议员明显获得多数支持,国家元首因而难以委任首相。
多数议席(majority)代表政党或联盟赢得一半国会议席,若加多一席,即是所谓的简单多数议席(simple majority)。
自2008年起,简单多数议席是指112席,因为国会总共有222议席。
不过本届大选,如果巴东色海国席因希盟候选人逝世而展延选举,理论上,简单多数门槛将降低至111席,因为只有221席举行选举。
得票最多的政党就能执政?
不。由于马来西亚采用“领先者当选制 (First-Past-The-Post,FPTP)”,因此总体赢家是由所赢得的议席数目而决定。
在议席层面,谁赢得最多票数,谁就赢下该议席,即便他们的票数没有超过50%。而赢得的议席将被算进议席数目。
在2013年第14届大选,希盟虽然赢得50.9%选票,但只赢得47.8%的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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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悬峙国会会怎样?
若没有单个政党或联盟赢得多数,那就必须与其他政党或联盟合组政府,以便他们的首相人选得到足够的国会议员支持。
这类似于2020年和2021年,分别组成的国盟-国阵政府以及国阵-国盟政府,当时国会议员撤回对一个首相的支持,改为支持另一个首相。
如何合组政府?

这方面在马来西亚没有具体规定。不过在马来西亚,有几个惯例可以遵循。
马来西亚议会是按照英国西敏寺内阁制,因此看守首相有机会先组建政府。
看守首相可组建选后联盟,或尝试组建一个少数派政府(后面会有更多解说)。
若看守首相无法组建政府,那按照惯例,他必须辞职,并邀请最大党领导人尝试组建政府,并按照以上相同程序。
而在德国,过去的先例是让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或联盟,首先获得组建政府的机会。
资深律师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认为,在马来西亚,国家元首或可邀请所有主要联盟领导人,给他们时间去尝试争取多数支持。
“例如,国家元首可给他们3天时间,去谈判和尝试组建政府。”
这是2020年和2021年的状况,当时国家元首在委任首相前,与各政党领袖及国会议员会面。
这是否意味着,就算国阵输掉大选,依斯迈沙比里也有可能继续任相?

是的,在过渡时期,依斯迈沙比里很有可能继续出任看守首相,直到国会产生多数议席。
无论如何,哈聂夫表示,若一周谈判之后依然无法组建政府,国家元首可从资深国会议员中,委任其中一名无意当首相者出任过渡首相。
他补充,这是为了保持政府的运作,因为有些国家事项是需要首相签字同意。
若依然没人得到多数支持怎么办?
如果在很长一段时间后,依然没有首相人选可获得多数支持,那就出现两种选择。
第一,任何得到最多国会议员支持的首相人选,可寻求国家元首同意,以组建少数派政府。
净选盟主席范平东和律师梁信友受访时皆认为,若首相人选能与其他政党达成协议,少数派政府可行。
范平东表示,这可以采取“信任与供应协议”(CSA)形式,即在野党同意在信任动议和预算法案上,投支持票或弃权,以示支持有关少数政府。
这就类似希盟与依斯迈沙比里政府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
在英国,即使没有这样的协议,也可组建少数派政府,但这往往不稳定,因为政府很容易通过不了信任动议或预算案而被推翻。
第二,若连少数派政府都无法组成,哈聂夫认为,国家元首可要求再次举行全国大选。
组建新联盟不会违反反跳槽法令吗?
反跳槽法令阻止个别国会议员换党或退党,任何议员若这么做,将失去议员资格而引发补选。
然而,反跳槽法令并不阻止政党作为一个整体,改变其支持倾向。
理论上,个别国会议员也可选择支持他们想要的首相人选,或签署信任与供应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但一些政党,例如行动党和诚信党的党章阐明,任何不遵守党意的议员将自动失去党籍,而触犯反跳槽法令。因为根据该法令,任何被开除党籍的国会议员仍可保留其席位。
若伊党离开,国盟会怎样?

本届大选,国盟以不同标志上阵。在吉兰丹和登嘉楼,国盟候选人包括土著团结党候选人是使用伊党标志上阵,西马其他州属和砂拉越则使用国盟标志竞选。
在沙巴,除了柏鲁兰国席,团结党候选人是以沙民阵(GRS)标志上阵大选。
目前有各种分析猜测,伊党可能在大选后与国盟分道扬镳,并加入国阵政府。若真如此,有两种看法。
范平东表示,若要受到反跳槽法令规范,一名国会议员必须是一个政党党员,同时也在该政党的标志下竞选。根据《联邦宪法》第160条文,政党定义也涵盖了注册联盟。
“因此,它(反跳槽法令)无法用于使用伊党标志竞选的团结党党员,但可用于使用国盟标志竞选的伊党党员。”
不过,梁信友认为,不管伊党或团结党转移支持倾向,两方都不会受到反跳槽法影响。

他说,这是因为联盟是一个个体,虽然身为一个政党的伊党是其中一员,其国会议员不是注册联盟的成员。
因此他指,唯有当一名国会议员是一个联盟的直接成员,反跳槽法令才能用于他身上。
无论如何,由于反跳槽法令中一些用词模糊,梁信友认为,它最终可能被带上法庭厘清。
我不喜欢选后联盟建议!
虽然,选后联盟对于那些因喜来登事件和其他跳槽事件,而感到被背叛的人而言,可能并不光彩,但选后联盟可能会成为未来一种常态。
随着马来西亚政治比以往更多元化,不再像2018年之前,只有国阵或在野阵营的“两线制”,未来有更多大选料不会出现绝对赢家。
若马来西亚的选举制度不再是“领先者当选制”,反之改为“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PR),选后联盟料会更常见。
“比例代表制”确保选民得到公平代表,并避免出现柔佛和马六甲的情况,即国阵在赢得不到50%的总选票情况下,仍能赢得州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
在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例如德国,获得绝对多数的情况很少,因此,各党派在选举后必须协商,以成立联盟。
从理论上而言,这可帮助缓和马来西亚的政治分裂,迫使相互对立的政党不再发表仇恨言论,以便能够协商一起组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