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呼吁各政党,委派一定比例的女性候选人上阵大选,以确保女性参政率至少达到30%。

“达成(女性参政率)至少30%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我们的政治培力指数,以及遵守诸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基准。”

“女性占全国人口的一半,(至少30%女性参政率)对包容性发展,乃至实现马来西亚全民共荣,都是至关紧要的。”

国会女性比例过低

性平盟表示,女性具有政治才能,且对自身社群极具影响力,理应获得机会与支持,挑起政治领导的任务,但却在政治培力上面临种种的阻碍。

“马来西亚也是国会中女性比例最低的东南亚国家之一,女性只占14%议席,而本区域的平均占比为20%。”

他们指出,鉴于父权的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马来西亚女性的政治参与率仍然有限。

他们举例,女性必须面对公众对她们政治领导能力的不信任,以及平衡阴性特质(如协作、善于培育)与阳性特质(如自信、敢于冒险)的不切实际期待。

有助推动性别权益立法

性平盟进一步指出,由于女性的政治影响力较小,以及社会赋予女性的看护责任,她们往往还难以筹募竞选资源,以及拥有更少的时间,而这一切都将折损她们在选举中的竞争力。

“因此,各政党致力实现30%(女性参政率)目标,是为女性建立性别平等政治舞台的重要步骤,也是我们愿意维护性别平等的重要指标。”

尽管女性面临种种限制,惟性平盟指出,女性政治人物的表现并不逊色于男性政治人物。

他们举例,女性国席候选人在第14届大选期间,在混合了男女候选人的选区内,胜率为50%,若剔除无效的候选人后,胜率则是更高。

“同样重要的是,女性政治人物多年来,在将马来西亚女性利益纳入政治议程,以及制订政策应对女性的需求,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女性友善的立法,如《家暴法令》、《2017年性侵害儿童法令》、《反性骚扰法案》,乃是捍卫性别平等的女性国会议员,如(公正党原任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行动党原任泗岩沫国会议员)杨乔双、(巫统原任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行动党原任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以及女性权益组织的协作成果。”

“也是我们的女性国会议员,称职且积极地参与影响女性和家庭重要课题的国会辩论,如不平等的公民权、托育中心、单亲妈妈、跟骚刑事化、产假、女性在公私领域地位。”

“在父权和性别歧视当道的既有政治环境中,达成至少30%(女性参政率)的临界点,乃是实质推动女性参与政策制定的关键步骤。”

参与联署的性平盟组织有妇女行动组织、前缘组织、雪兰莪社区自强协会、伊斯兰姐妹会、KRYSS Network、姐妹要正义、Sarawak Women for Women Society、Association of Women Lawyers、Perak Women for Women、Sabah Women’s Action Resource Group、妇女醒觉中心、Tenagan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