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政府考虑发放津贴,资助砂拉越选民回乡投票,惟净选盟警告,若政府给津贴时附带条件,则抵触法律。

净选盟今天发文告表示,如果州政府要求受津贴者投选特定候选人或政党,更是明显触法。

“净选盟认为,若津贴并非提供给所有选民,并且有投选特定候选人或政党的条件,这种做法在《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第20条文下属于非法行为。”

净选盟指出,一旦罪成,该条文下可以惩处最高5000令吉罚款,并且长达五年不能投票或担任候选人。

净选盟补充,中选的议员一旦在法庭面对起诉,可能会丢失议员资格。

“不过,第20(5)条文豁免那些分担交通费的人,例如共乘汽车,包下巴士,载送选民回选区投票。”

净选盟提醒,交通津贴必须提供给所有人,无论他们的政治立场为何,载送过程以及交通工具上也不能有政治宣传,避免影响选民的投票倾向。

忧政府候选人得利

净选盟也担心,砂盟州政府可能滥用公帑。

“当州或联邦政府提供津贴时,就会造成选举期间滥用公帑的问题,尤其是它直接或间接涉及支持政府的候选人。”

“这给了看守政府不成比例的优势,这也是不道德的做法,不幸的是,现有法律无法对付这种行为。”

“我们邀请沙砂州政府,一同呼吁选委会允许游子选民,尤其是住在半岛的沙砂人,以及住在沙砂的半岛人,享有缺席选票的权利,投票日前三天在各州设立大型投票中心,让这些游子选民投票。”

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前天指出,砂州政府正在考虑以发放津贴的方式,协助砂拉越人在第15届大选回乡投票。

他说,这项建议会与其他领袖讨论之后再做进一步决定。